證券代碼:603669 證券簡稱:靈康藥業 公告編號:2019-003
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3月22日,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靈康藥業”或“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為提高閒置自有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收益,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含5億元)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證券公司或信託公司等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自董事會決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0)。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南靈康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靈康”)與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信託”)簽訂了相關協議,並辦理完成相關手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交易對手方基本情況
受託人: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盧志強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層
註冊資本:70.00億元
經營範圍: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併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二、合同主要內容
1、信託計劃名稱:中國民生信託.至信333號幹散貨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2、信託計劃目的: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認購(申購)信託單位並加入信託計劃,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自己的名義,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運用信託資金。信託計劃募集資金扣除前端費用後,主要用於設立平臺公司並向平臺公司提供資金,並通過平臺公司直接或間接的實現境內外投資幹散貨船舶的目的。
3、信託計劃規模:本信託計劃項下信託單位總份額預計不超過16.80億份,受託人有權調整信託計劃規模,屆時以受託人在其網站公告為準。
4、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10,000萬元
5、起始日:2019年1月16日
6、到期日:2019年7月16日
8、預期年化收益:7.40%
9、風險揭示:本信託計劃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信託計劃存在的政策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船舶行業風險、境外投資風險、本金損失風險、投資保障基金的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延期風險、提前終止風險、投資風險、稅收風險及其他風險等各項風險因素。
10、關聯關係:海南靈康與民生信託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嚴格篩選發行主體,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保障能力強的發行機構,且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風險可控。
2、公司財務部門與相關銀行、券商、信託等保持聯繫,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進展情況,如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會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公司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監事會對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進行的,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要,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於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內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屬全資子公司過去十二月內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累計金額為人民幣62,000萬元(包含到期贖回滾動使用資金);已到期且贖回23,000萬元;仍持有39,000萬元理財產品未到期(含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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