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土寸金的北京城區 遇到拆遷陽臺面積被抹掉 看他如何維權要回

大家都知道,在徵地拆遷過程中,一線城市核心城區的價格每平米補償動輒數萬,對於拆遷方來講,因此,一些拆遷方會在拆遷面積上做點“小動作”,今天我們給大家講述一個發生在北京的真實案例,提醒有此遭遇的拆遷戶們依法維權。

拆遷是好事 但為何把我的陽臺整沒了

2016年,北京市某區進行棚戶區改造,對市民李先生及其周邊一帶房屋進行徵收,原本這是好事一樁,李先生及家人也盼著能早日住進寬敞明亮的新房,可棚戶區改造指揮部的一個決定卻讓李先生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寸土寸金的北京城區 遇到拆遷陽臺面積被抹掉 看他如何維權要回

原來,指揮部工作人員找到李先生,說有人舉報他家的陽臺是私自搭建,這種多出來的面積是不會計算在徵收面積中的。

並且,為了證明所言沒錯,指揮部還請來測繪部門,對李先生的家進行重新測量,最終將其4.55米的陽臺面積給抹掉,並出具相應處理意見。

於是,原本李先生的房產證上為58.1平方的房子,被指揮部算為53.55平方米。

看到這個結果,李先生頓時就蒙了:難道房管部門發了個假的產權證給我?好端端的陽臺咋就成了我自己建的了?

但由於拆遷部門態度比較強硬,似乎這事已經鐵板釘釘,在多次協商未果後,李先生決定依法提起訴訟,並委託盛廷律師進行維權。

依法維權 陽臺面積最終被要回

2016 年 4 月 ,李先生向區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2016 年 6 月 ,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盛廷律師認為,棚戶區改造指揮部在徵收補償過程中沒有向房屋測繪機構發出面積核查函這種權利,房地產測繪部門也沒有更正房屋面積職責和權利,上述行為於法無據,指揮部對李先生合法持有《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陽臺面積不予認可,是嚴重侵犯李先生合法權益的行為,請求法院依法撤銷指揮部該決定,並出示了房產證等證據。

寸土寸金的北京城區 遇到拆遷陽臺面積被抹掉 看他如何維權要回

而指揮部則表示,他們在改造工程中多次接到居民反映李先生的房屋建築面積與同結構、同戶型房屋的建築面積差異較大,居民們要求予以核查,為了公平處理此事,指揮部請測繪部門對李先生的房屋進行重新測繪,結果他們認為李先生家的陽臺應該是自己搭建起來的,不應計入房屋面積,於是他們便作出處理意見:經現場核查,該房屋陽臺屬自行搭建,非本樓原有結構,故對於該房屋的“陽臺建築面積 4.55 平方米”指揮部不予認可,同時,指揮部向法院提交了測繪部門的相應依據。

指揮部認為,陽臺本來就不是李先生的私產,不認可這個面積不會對李先生的權益造成損害,

法院認為,李先生提供的全部證據形式上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內容真實、合法,與本案具有關聯性,可以作為認定相關事實的依據,法院予以採信。而被告拆遷指揮部提供的部分證據與《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內容不一致,法院不予採信。

法院審理查明,李先生出示的合法產權房標明房屋建築面積 58.1平方米,其中含陽臺面建 4.55 平方米。而棚戶區改造指揮部將合法擁有的陽臺認定為自行搭建,並將房屋補償面積從 58.1平方米變更為 53.55 平方米的決定,對李先生的合法權益已經造成損害。按照《北京市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中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認定,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確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房產權利的有效證件,在涉案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內容未依法變更的情況下,測繪部門出具的信息顯然並不具有否定房屋權屬證書的效力,因此指揮部作出的《處理意見》缺乏事實根據,亦與法律規定相悖,應予撤銷。

最後,法院依法做出判決,撤銷棚戶區改造指揮部的處理意見,李先生的房子依然按照58.1平方米進行補償。

盛廷律師表示,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經常會拿陽臺、院落等地方“說事兒”,尤其是擁有與院落的老百姓,因以前人們的產權意識不強,合法擁有的院落很多沒有權屬證明,一旦遇到拆遷就容易引發糾紛。

所以,一旦遭遇類似事件,依法維權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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