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下通知了,違法失信的會計人要被聯合懲戒!

財政部下通知了,違法失信的會計人要被聯合懲戒!

近日,財政部下發了印發《關於對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中央文明辦、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全國工商聯等單位就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工作達成一致意見。

財政部下通知了,違法失信的會計人要被聯合懲戒!

首先聯合懲戒誰?

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會計人員,也稱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

聯合懲戒對象主要指在會計工作中違反《會計法》《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經財政部門及相關部門依法認定的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會計人員。

怎麼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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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相關部門和單位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的相關信息推送給財政部,並及時更新。財政部定期梳理彙總後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簽署本備忘錄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提供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信息。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本備忘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實施懲戒。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有關單位定期將聯合懲戒實施情況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

都咋懲戒?

  1. 罰款、限制從事會計工作、追究刑事責任等懲戒措施
  2. 記入會計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3. 將當事人信息在互聯網網站上公佈
  4. 行業協會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懲戒措施。
  5. 限制取得相關從業任職資格,限制獲得認證證書
  6. 依法限制參與評先、評優或取得榮譽稱號
  7. 依法限制擔任金融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8. 依法限制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
  9. 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10.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考
  11.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業績考核、幹部選任的參考
  12.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對其評級授信、信貸融資、管理和退出等的重要參考
  13.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保險機構釐定財產保險費率的參考
  14.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保險公司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或備案的參考。
  15. 失信狀況作為納稅信用信息採集和評價的審慎性參考依據。
  16.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或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的參考。
  17.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境內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或相關人員成為股權激勵對象事中事後監管的參考。
  18. 違法失信記錄作為申請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審批參考。
  19. 違法失信當事人限制其申請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
  20. 限制參與國家科技項目研究或管理工作
  21. 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

信息在共享平臺連續管理

有關單位根據各自的法定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實施懲戒或解除懲戒。超過效力期限的,不再實施聯合懲戒。

會計領域違法失信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履行信用修復相關程序的,可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從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中退出,不再對其實施聯合懲戒。財政部應及時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單位在作出解除懲戒的決定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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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該如何增加誠信意識呢?

2018年4月19日財政部公佈了《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通知,就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首先增強會計人員的誠信意識要進一步完善會計職業道德規範

遵紀守法、參與管理、不斷提高專業勝任能力是誠信的硬件條件,自身必須嚴格遵守誠實守信的操守才能堅持不做假賬的信念。

其次增強會計人員的誠信意識要加強會計人員誠信教育

利用輿論力量多樹正面典型,開設會計職業道德課程,用人單位也逐漸將會計人員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強化會計人員誠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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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

今年4月份財政部財會〔2018〕9號文中強調,將建立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

誰列入黑名單?

將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違法行為的會計人員,作為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列入“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開披露相關信息。

列入黑名單後果很嚴重—— 一票否決、刑事責任

對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實施約束和懲戒。在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會計職稱考試或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資格資質審查過程中,對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於嚴重失信會計人員,依法取消其已經取得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支持用人單位根據會計人員失信的具體情況,對其進行降職撤職或解聘。

財政部下通知了,違法失信的會計人要被聯合懲戒!

所以小夥伴們,我們拿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走在職業道德的邊緣,對於明知違法的事情可一定不能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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