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中的開戒、舍戒與破戒

佛門戒律定得如此之多,是否可以變通呢?在通常情況下,戒律絲毫不得違犯,叫做“遮”;在特定情況下允許觸犯,稱為“開”。在比丘戒中,除了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外,其餘戒條在平時應當“遮護”(即遵守),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開戒”。

佛學中的開戒、舍戒與破戒

南朝劉宋時期,對佛教優禮有加,宋文帝經常與高僧們在一起討論佛法。一天,宋文帝設齋會僧,過了很長時間,才擺好素席。在場的僧人眼看天已過午,不敢食用,因為佛教戒律中有“過午不食”的規定。這時宋文帝舉筷勸食:“現在日當正午,各位只管進食。”在旁的竺道生應聲說道:“太陽是附著在天上的,皇上就是天,既然‘天’說剛剛是中午,那就肯定是中午了,沒有什麼好懷疑的。”說完捧起缽盂就吃,其餘僧人見狀,也隨之吃了起來,竺道生就是巧妙地利用佛教戒律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開”的規定,隨機應變,避免了一場尷尬。

受了戒的四眾弟子也可以舍戒。受五戒的在家居士只要對任何一個人聲明,自願放棄優婆塞、優婆夷的身份即可。出家的僧尼還俗很容易,也只要對任何一人聲明自己願意舍戒,就可放棄比丘、比丘尼的身份。如果不捨戒,卻私自違反戒條,稱為“破戒”,這是不允許的,要受到佛門的懲罰。

五戒之中,殺生、偷盜、邪淫、妄語是違背道德的惡行,飲酒本身不一定是惡行,但由於飲酒能導致其他惡行,故佛教將不飲酒列為五戒之一。在《大智度論》裡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有一人為了飲酒,偷了鄰居的雞,將雞殺死,作為下酒的菜餚。鄰居女主人來問,此人以妄語回答說不知道,又趁酒醉強姦了她。這樣,由於飲酒而犯偷盜、殺生、妄語、邪淫四罪。在古代,還有由於飲酒而導致殺身之禍的故事。

清初,鄭成功不肯降清,便率領部下佔領臺灣,做明朝的遺民。有一和尚從廣東前來投奔,鄭成功對他十分優待,請他做了國師。後來,這個和尚驕橫不羈,不把同僚放在眼裡。於是有人向鄭成功說他是清朝派來的間諜,應該早點除掉。鄭成功也感到這個武藝高強的和尚留在身邊是心腹之患,但又顧慮和尚會氣功,恐怕他運起氣來,不但殺不死他,反而壞了大事鄭成功有個叫劉國軒的部下,主動要求承擔除去和尚的任務。他將和尚騙到了一家酒館,一邊請和尚飲酒,一邊大談風流韻事,以挑逗和尚的情慾。和尚仍舊談笑自如,心如古井,不起波瀾。酒至半酣,劉國軒低聲對和尚說:“夜深人靜,沒啥好玩的,只是後屋有春宮圖,是否願去看看。”和尚已有幾分醉意,說:“我入佛門修行很長時間了,對男女之事已經不感興趣了不妨看看。”他隨劉國軒來到後屋,看見淫蕩的場面,起初還能控制自己,臉部沒有什麼表情。過了不久,就感到精神疲乏,招呼隨從擺好坐椅,好像已經站不住了。劉國軒趁和尚還未坐定從身後抽出利劍,手起刀落,血花四濺,和尚已經身首分離了原來劉國軒先用酒分散和尚的心,再引誘他去看春宮圖,渙散他的氣,使他不能運氣抵擋兵器,最後置和尚於死地。

佛教認定破戒有“五過”:(一)害自身;(二)為智者所呵;(三)惡名流佈;(四)臨終生悔;(五)死墮惡道。也有人認定破戒有“五衰”:(一)求財不遂;(二)隨得即耗;(三)眾不愛敬;(四)惡名流佈;(五)死入地獄。不管是“五過”還是“五衰”,都是對破戒者的譴責和警告。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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