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擅自立“牌”被罰5千!原來被騙了這麼久……

玩個小遊戲“大家一起來找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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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片看出來哪不一樣了嗎?沒看出來?給你多來幾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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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看出來的不要懷疑自己的眼睛連執法君也差點沒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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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偽裝地跟交通指示牌幾乎一樣的標誌牌其實是商傢俬自設立的自個兒家的指示牌!

用執法君的話來說(嚴謹來說)叫做非道路標誌牌這不 昨天又查了一個

12月27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機動大隊執法人員開展執法巡查時,發現南山區福龍路、留仙大道長嶺陂地鐵口、福龍路與留仙大道交匯處的路燈燈柱上懸掛有“京基御景峰”的非道路標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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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執法人員上門到深圳市京*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調查,該公司授委託人承認是他們公司為引導顧客購房,擅自在道路上懸掛非道路標誌廣告牌,影響道路的安全通行,表示改正,願意接受處罰。

執法人員通過調查取證,認定深圳市京*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在道路、橋樑及附屬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它懸掛物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法對該公司開具了行政處罰通知書,處以5000元罰款。


這些非道路標誌牌容易擾亂司機視線影響交通安全也會影響市容市貌有損城市形象呢


法律原文

依據《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七項的規定:城市道路範圍內禁止擅自在道路、橋樑及附屬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懸掛物。


所以大家以後看到這類標誌牌記得拿起爪機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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