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新紀錄:追回400萬丨附“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建議

近日,南京的陳女士向聚投訴反饋,她投訴索賠126萬元,現已追回112萬元。

我們接著查了下,這是聚投訴平臺2018年以來第26件超百萬的退賠案例。其中的最高投訴獲賠記錄,是400多萬元。

此類鉅額投訴,大部分涉及“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問題。根據聚投訴數據,2018年1月1日至12月29日期間,已有543件“外匯黃金投資被騙”投訴獲得解決,

坦率地說,聚投訴對於這一群體並無同情。貪婪、無視規則等人性之惡,充斥於這一”受害者“群體中。一位投訴人獲得鉅額賠償後,給聚投訴寄來了錦旗,然而,不久又看到此人後續再投資、再被騙、再投訴……

現實中,此類受害者往往難以通過司法渠道獲得賠償。上述鉅額獲賠的案例,其成功經驗何在?各位看官,且看下來。

已獲賠付案例

◆案例1:北京劉先生 追回400多萬元

投訴標題: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配合黑平臺萬豪金業詐騙,要求九派支付先行賠付

點擊查看詳情http://ts.21cn.com/tousu/show/id/282428

投訴內容:2018年1月22日至25日,萬豪金業通過網絡直播間及微信群在不進行任何風險提示情況下,承諾高額回報引誘我家人入金炒黃金。之後通過重倉操作、頻繁交易、喊反單等方式,短短几天即讓帳戶金額合計減少5013334元。

而我家人的錢經銀行查證並未進入萬豪金業聲稱的國際黃金市場,參與黃金買賣。而是通過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以虛構的網上購物名義,轉入了一個叫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九購科技有限公司的賬戶。當時我家人正是看到中國銀聯字樣,才放心付款。

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採用AB戶登記,明面上接觸的是香港萬豪金業外匯平臺,實際與其綁定的是北京九購科技有限公司。即通過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九派支付),未經家人同意轉到一家與黃金外匯無關的公司:北京九購科技有限公司。之後再次未經同意擅自轉移資金至另外三家不相關公司。

投訴新紀錄:追回400萬丨附“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建議

投訴處理:

2018年3月30日,聚投訴受理該投訴後,將投訴信息先後通過郵件轉達給了九派天下支付、中國銀聯、萬豪金業等相關方。多個平臺先後回應聚投訴,並跟進處理該投訴。

12月28日,聚投訴電話聯繫劉先生獲知,其已獲得相關平臺400多萬元的賠付。

◆案例2:南京陳女士 追回112萬元

投訴標題:投訴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易寶支付、商銀信支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為非法期貨提供支付通道

點擊查看詳情http://ts.21cn.com/tousu/show/id/484611

投訴內容:本人在2018年5月2號至2018年8月30號之間,在鼎展國際平臺總共被非法騙取資金達到人民幣122.7萬元。期間平臺代理老師反覆喊反單,在持續虧損的情況下仍然讓本人繼續注入資金,誇大收益,導致本人被騙資金持續擴大。

經本人查詢,所有注入平臺的資金實際上是被九家公司以消費的名義轉走了,並未真正進入國際市場。九家公司分別為: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裕富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路速通、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FB、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南京三惠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晟翌商城、易寶支付-德冠通科技、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信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德依商貿有限公司、商銀信支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玖行電子。

本人並未與以上九家公司簽署任何協議,九家公司行為並未得到本人同意,並且與本人的投資無直接關係。 第三方支付公司並未告知並獲得客戶同意,私自劃轉客戶備付金,向非法外匯、貴金屬等槓桿交易的網絡外匯平臺提供支付通道,是典型的二次清算違法行為。這是非法期貨平臺用來非法轉移資金的通道。

投訴處理:

2018年10月18日,聚投訴受理該投訴後,將投訴信息先後通過郵件轉達給了裕福支付、商銀信、中國銀聯、環迅支付、易寶支付、開聯通支付等相關方。多個平臺先後回應聚投訴,並跟進處理該投訴。

2018年12月23日,陳女士在投訴帖下補充:對方已經以轉賬的方式分4次已返還本人112萬人民幣;仍剩14萬元未追回。

◆案例3:廣東李先生 追回82萬元

投訴標題:北京九購科技有限公司,九派天下支付,貴州市文遠強勝科技有限公司違規佔有資金

點擊查看詳情http://ts.21cn.com/tousu/show/id/275002

投訴內容:2018年1月10日、1月11日, 2月7日,本人十二次通過量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平臺入金,但銀行流水顯示是資金流入北京九購科技公司和貴州市文遠強勝科技有限公司。

貴州市文遠強勝科技有限公司、九派支付有限公司採用AB戶登記,明面上接觸的是量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外匯平臺,而實際給其綁定的是北京九購科技有限公司、貴州市文遠強勝科技有限公司。

這幾個商戶是為違法違規的平臺提供支付結算賬號的角色,即產生了洗錢的嫌疑。 九派天下支付公司和貴州市文遠強勝科技有限公司沒有識別商戶有洗錢的行為,依據上述法律法規是要負同等的責任的。

投訴處理:

2018年3月20日,聚投訴受理該投訴後,將投訴信息通過郵件轉達給了北京九購科技有限公司,九派天下支付以及中國銀聯等相關方。多個平臺先後回應聚投訴,並跟進處理該投訴。

2018年3月23日,李先生在其投訴帖下反饋:

今天下午,經過雙方溝通,我與第三方支付平臺解決了我的投訴問題。已經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了各自職責。雙方都很滿意,謝謝聚投訴工作人員的幫助和辛勤工作。在此非常感謝!

“外匯黃金投資被騙”類投訴規則

2018年3月起,在21CN聚投訴平臺上,“長江金業”“萬豪金業”“創利豐金業”等“外匯黃金期貨”平臺涉騙投訴集中爆發,3月份共受理相關投訴405件。

根據相關投訴人在投訴帖中的說明,多數“外匯黃金期貨”平臺的套路是:利用受害人對外匯黃金期貨平臺合規資質判斷能力的缺乏,由所謂專業的帶單“老師”,在微信、QQ等社交軟件群聊中,以承諾高額回報、“喊單”指導投資等方式,誘導其往相關平臺投入大量錢財。

相關平臺並不具備合規的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資質,受害人投入的錢財並未流向外匯黃金期貨交易市場,而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以“消費”等名義,流入違規商戶的口袋裡。


投訴新紀錄:追回400萬丨附“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建議


投訴新紀錄:追回400萬丨附“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建議


由於不少受害者缺乏對外匯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瞭解,受騙後往往維權困難。

因此,不少受害人選擇在聚投訴平臺上公開發帖投訴,進行維權。

不同於普通消費投訴,“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往往涉及金額較多,且涉及多個相關方;為保證真實的投訴內容及充分的投訴證據,更好地幫助投訴人維權;同時為避免相關投訴人私下與被投訴方達成撤訴協議後、要求聚投訴進行刪帖,聚投訴對此類投訴設立以下規則:

【“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需滿足五大要求】

一、須在投訴內容中,以“保密圖片”形式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兩面照片(身份證照片涉及個人隱私,上傳照片後請設為“保密”再提交)。

二、須說明被投訴方有何過錯(如:違法、違規、違約),並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

如聲稱被騙,需要說明:被騙的前後詳細經過;是否報警,警方處理意見,並儘可能提供報警證明。

三、涉及金額及支付渠道:一共投入多少錢?請列明所有支付渠道(如微信支付、支付寶、銀行等)、全部交易的收款方+交易單號(請手動輸入,不能僅提供截圖),如未能提供交易單號和收款方,相關支付平臺不予受理。

四、如在投訴帖中使用“詐騙”一詞,必須同時上傳提供警方以“涉嫌詐騙”為由的受案證明,否則不予發佈。

五、須複製以下內容,作為投訴補充,自行提交,作出保證:

①本人在本帖及後續所發佈的內容屬實,經仔細自查確認,無違法違規情形(沒有捏造事實,沒有侵犯他人隱私權,沒有誣陷誹謗他人,等等);

②本人保證今後不提出刪帖要求;

③本人今後如提出或被發現在21CN聚投訴發佈的投訴有違法違規內容,本人將公開實名道歉,並授權21CN聚投訴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公開本人的個人信息,並接受21CN聚投訴將本人、本賬號納入禁止發帖黑名單。

請嚴格按此規則操作,不合要求的投訴,概不受理。屆時,聚投訴將對投訴人信用度扣分1次(3次扣分後,予以拉黑)。

“外匯黃金期貨投資被騙”類投訴維權建議

如通過聚投訴發帖投訴後未獲合理解決,可參考以下維權建議升級投訴:

1、向(受害人所在地、涉嫌犯罪者所在地)警方舉報:

電話:(區號)110

如被詐騙金額較大,尤其是各地同類案件頻頻高發的,當事人有權要求當地警方立案並提供《立案通知書》。

如當地派出所等公安機關沒有依照下列規定予以立案,可請其予以說明,如無合理解釋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舉報該派出所等機關及相關警員:

·致電當地110;

·致電當地12389;

·在公安部警務督察局“12389”公安機關和民警違法違紀舉報網站提交舉報http://www.12389.gov.cn/clueAction_clueStatement.action

2、可按以下步驟,向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投訴相關商戶:

(1)及時保留相關涉騙平臺上的充值支付通道截圖;

(2)通過付款銀行卡髮卡行、中國銀聯(電話95516)查詢,投資所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全部支付訂單;

(3)聯繫相關第三方支付公司,要求其按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及商戶作出相關處理。

3、如確認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違規,可向其所在地人民銀行投訴、舉報:

電話:(區號)12363。

4、向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舉報相關違規第三方支付公司:

舉報網址:http://jubao.pcac.org.cn/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 〔2011〕 38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加強交易場所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和風險監測嚴禁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嚴禁支付機構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收單機構拓展特約商戶,應當遵循“瞭解你的客戶”原則,確保所拓展特約商戶是依法設立、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的商戶,並承擔特約商戶收單業務管理責任。對特約商戶發生疑似銀行卡套現、洗錢、欺詐、移機、留存或洩漏持卡人賬戶信息等風險事件的,應當對特約商戶採取延遲資金結算、暫停銀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終端(關閉網絡支付接口)等措施,並承擔因未採取措施導致的風險損失責任;發現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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