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河法院:微信轉賬速結案

12月16日上午,丁某當場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向申請人支付事故賠償金1.5萬元,該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圓滿執結。

2016年8月,丁某駕駛一輛貨車沿連霍高速由東向西行駛,與崔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追尾事故。事故造成崔某全身多處骨折,並住院治療了85天花費共計8萬餘元,後來經鑑定為八級傷殘。出院後崔某將丁某和保險公司共同起訴至開封市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保險公司共需支付崔某車輛損失費、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30萬元,丁某需支付鑑定費、案件受理費等1.5萬元。調解書生效後,丁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一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便依法向丁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責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但是丁某拒不到庭也不履行義務,多次打電話卻始終聯繫不上。

12月16日,順河法院開展凌晨突擊行動將丁某拘傳到法院。執行幹警當面告知丁某,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將會面臨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甚至司法拘留的懲罰措施,作為一名貨車司機,如果一旦成了“老賴”就會對日常工作生活產生嚴重影響,還是應該積極承當責任不要懷有僥倖心理。最後丁某在執行法官耐心的勸導下意志動搖,表示願意配合執行工作,當場微信轉賬1.5萬元,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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