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房產要拍賣 被執行人忙還錢

“王法官,我今天就把錢給還了,趕快把拍賣從淘寶上撤下了吧,我將來還要靠這個房子養老呢,裹不住為了這幾十萬丟了房子啊”當天連某就向執行款專戶轉來四十萬,順河法院撤下了拍賣公告,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2014年5月,連某與李某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約定連某借款四十萬,期限是十二個月,連某用一套房子作為抵押,連某的母親作為保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由於該項合同在河南省鄭州市黃河公證處做了公證,所以強制執行的效力,如果借款人連某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李某可以持該公證書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執行證書,並憑藉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6年3月李某來順河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要求連某償還37萬多的本金及利息。該院立案後通過雙方的調解達成了一個還款協議,約定連某每月償還一萬元直至還清為止。

然而連某把和解協議當成緩兵之計,幾個月了卻一分錢也不還,一直在拖延時間逃避執行。2018年李某申請恢復執行,面對言而無信的“老賴”,法官馬上查封了他抵押的房產,並凍結了其名下存款。

很快順河法院執行局下達了拍賣裁定,決定對連某位於順河區三教堂北街的一處住房於進行司法拍賣。一聽說自己的房子要被拍賣,連某慌了神,多次給法官打電話哭訴自己經濟困難,要求再寬限還款時間,爭取再達成一個還款協議。然而法官對“老賴”們的空頭支票早已見怪不怪了,除非他拿著錢來履行否則拍賣將如期進行。

眼看拍賣公告已經登出,再有三天就該拍賣了,連某再也坐不住。12月17日,連某打電話給執行法官,表示只要能保住自己的房子願意一次性交清四十萬執行款。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任何妄圖逃避法律執行義務的行為都將得到懲罰,任何時候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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