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交警發佈:2018年度十大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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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警发布:2018年度十大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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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警发布:2018年度十大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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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號,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佈的2018年度十大警示案例,涵蓋私家車與專業運輸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城市道路與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希望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以此為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十大警示案例之一:

女子推母親橫穿馬路,瞬間母女陰陽兩隔。2018年7月10號,在泰州姜堰城區328國道與高教路口,一名婦女推著坐輪椅的母親橫穿馬路時,右側駛來的一輛轎車突然撞上了推車的婦女,導致被撞女子當場死亡。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行人過馬路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選擇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行;從沒有信號燈、人行橫道和過街設施的路口橫過道路時,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十大警示案例之二:

男子高速疲勞駕駛釀事故,護欄“穿窗而過”。2018年8月14號,在連雲港灌雲縣伊山鎮204國道,駕駛人駕駛一輛白色轎車在行駛至事發路段時因長時間駕車,導致方向盤突然失控,徑直撞上了路邊的護欄。在巨大的撞擊下,斷裂的護欄“穿窗而過”,所幸傷者最終獲救,無生命危險。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疲勞駕駛會加大事故風險,連續駕駛最長不要超過4小時,停車休息不少於20分鐘。行駛中若感覺睏倦,請選擇安全地點休息。

十大警示案例之三:

分心駕駛出事故,車輛幾近報廢、司機腰椎骨折。2018年4月6號,在南京溧水區,駕駛人王某在開車途中,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丈夫與坐在後排的女兒不停嬉鬧玩耍,王某回頭制止時,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偏離正常行駛路線,撞上對向行駛的客車。事故導致轎車受損嚴重,司機王某腰椎骨折,丈夫和女兒分別受輕傷。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駕駛人分心駕駛會導致駕駛操作能力下降,一旦遇上緊急情況極易引發事故。駕駛車輛時,應當集中精力,不做與駕駛無關的事情。

十大警示案例之四:

未裝安全座椅,6個月嬰兒被甩出車外。2018年4月16號,在蘇州張家港市錦豐鎮創業路南中心河路口,謝某駕駛轎車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與重型半掛車前部相撞後失控,又與另一輛轎車撞擊。事故發生時,謝某車上還有同乘人員4名,其中包括他年僅6個月的兒子。因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抱在妻子懷中的兒子被甩出車外,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駕乘人員繫好安全帶的同時,應當為兒童選用適合其年齡、體重的兒童安全座椅,切莫懷抱兒童或讓兒童坐在副駕駛位置。

十大警示案例之五:

乘坐大客車不繫安全帶 兩乘客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2018年7月22號,在滬陝高速揚州段,李某某駕駛大型客車,搭乘21名乘客行駛至事故發生地點時車輛突然爆胎,導致方向失控。客車穿越中央隔離帶衝到對向車道,致使車內2名乘客被拋至路面後遭到客車碾壓,2人當場死亡,同時車內多名乘客受傷。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規範使用安全帶,可以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至少減低40%的傷害。乘坐大客車時,駕乘人員務必繫好安全帶。

十大警示案例之六:

內輪差!騎車男子捲入右拐大貨車當場身亡。2018年2月1號,在泰州市姜堰區華莊大道路口,一輛大貨車右拐彎時,與一輛同向行駛至路口的電動自行車發生剮蹭,貨車將電動自行車捲入車輪下,導致騎車人當場身亡。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非機動車和行人過路口時應當與大型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行車時不要與大車並行,更不能搶行;路口等候時,通常至少應當與大型車輛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

十大警示案例之七:

醉駕男子連撞5車後側翻,多重原因讓事故成為必然。2018年4月30號,在鹽城市亭湖區解放南路,一名男子飲酒後駕駛車輛行駛至事發地點時,失控猛撞路中央隔離護欄,並連撞對向車道的5輛轎車。經查:事發時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5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且存在開車打電話和未系安全帶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飲酒會導致駕駛人視線模糊、判斷失準、運動機能下降、反應遲鈍、行動遲緩,極易引發事故,嚴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醉酒駕駛涉嫌犯罪,將承擔刑事責任。

十大警示案例之八:

高速公路突然變道,殃及後車險釀慘禍。2018年5月13號,在啟揚高速南通海安段。一輛麵包車在行駛至事發地點時突然變道,導致後面一輛正常行駛的汽車失控側翻,所幸事故沒有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駕車出行請注意道路標識,不要隨意變更車道。變道前應提前從反光鏡看清車輛兩側及後方情況,提前開啟轉向燈,注意禮讓直行車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十大警示案例之九:

家長看護不力,兩娃馬路追逐被撞。2018年8月31號,在無錫宜興解放路丁山路口,一輛電動自行車由西往東正常行駛時,一名兒童突然橫穿馬路,電動自行車沒來得及採取措施,將橫穿馬路的兒童撞倒在地。所幸事故雙方傷勢不重,被撞兒童頭上縫了三四針,沒有生命危險。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兒童家長應當負起監護義務,防止兒童突然衝出路面釀成悲劇。

十大警示案例最後一例: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被撞 ,交警判定負全責。2018年9月4號,在徐州中山路與和平路交叉口,騎車人付某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過馬路時,被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撞倒在地,導致電動自行車上兩人受傷。交警部門認定,闖紅燈的付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溫馨提醒大家: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嚴重擾亂正常交通秩序,極易引發事故,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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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州公安交警 ID:SZjiaojing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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