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研讨会

9月25日,武定县检察院召开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研讨会。院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伟主持。

武定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研讨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思想、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相关内容,并传达学习了县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化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涉及县委办牵头事项整改工作方案文件通知。会议围绕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主题,把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服务中央和省委长江经济带“三水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湖河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推动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地生根,服务和保障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打造。结合工作职能实际,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杨丽鸿同志、主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科长刘晶晶同志分别就如何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了交流发言。

武定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研讨会
武定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研讨会

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伟在会议小结时强调,一要结合办案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二要坚持把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三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政绩观,全力有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政工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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