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麻烦就擅填选票,村干部怎能轻易操作假选举?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河南省渑池县一起“离奇”的人大换届选举,让4名干部受到处分。

2017年,渑池县果园乡北平村干部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弄虚作假,全村663名选民,竟然只有2人到投票点。“要是挨家挨户跑,麻烦不说,到天黑也难弄完。”在绝大多数选民都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却产生县、乡人大代表选票各400余张。最终,该村党支部书记黄玉青当选为果园乡人大代表,未产生渑池县人大代表。

怕麻烦就擅填选票,村干部怎能轻易操作假选举?

村民、选民的选票竟是村干部做主,县纪委监委及时处理了这起涉选举的弄虚作假事件,涉事村的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干部都受到党政纪处分,一桩选举舞弊事虽然画上句号,但一些问题还值得追问:几个村干部何以能够轻易操作一场假选举?

今天曝光的这种选举内幕,或暴露了“运作选举”的冰山一角。几个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了选民的选票,然后“替选民做主”,自行填写了800余张,一位“乡人大代表”便“诞生”了;组织选举投票的村干部认为,挨家挨户找村民投票太麻烦、费时费力,而他们几个人代为填写“效率更高”。究竟是村干部没有意识到,如此“代选”是对选举、对选民权力的亵渎,是严重违法行为;还是选举与选民权利在他们眼里压根就没什么分量?

怕麻烦就擅填选票,村干部怎能轻易操作假选举?

这种破坏选举事件所暴露的“选举没分量”的问题,是最值得重视的。如果基层某些干部变通、运作甚至操控选举的能量较大,久而久之,基层选民一旦感到选举是“领导的游戏”,而与大家无关的暗示,就可能渐渐降低投票意愿。而相关部门也应反思:选举程序的依法操作以及选举全程监督工作是否到位。

以发生在渑池县这起破坏选举事件来说,如果事前普法宣传工作到位——每个选民都知道选举将在何时举行,都清楚知晓自己的票选权利;选举过程的每个程序是否严格依法操作,都受到有效监督;选举后依法及时公告……不但舞弊行为很难操作,几个干部“选”出的乡人大代表,在公告阶段就应该会被揭穿。

怕麻烦就擅填选票,村干部怎能轻易操作假选举?

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中,有三种投票方式,即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流动票箱。在渑池县果园乡北平村,几乎只剩下流动票箱一种投票方式,而这种方式主要供不能参加选举大会或不能去投票的选民使用的;这说明,该村的选举程序瑕疵很大,这种瑕疵则给破坏选举留下了更大的空间。而相关部门的监督是否严重缺位?

村民的选票理应由村民做主,“干部做主”行为固然违法、恶劣,但村民、选民权利被“中途截留”才是更大的问题。有关方面在纠正违法选举、处理破坏选举者的同时,更应反思:深层问题,是否是选民权利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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