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門三年,母親第一次來我家,吃了一頓飯,我決定離婚

我叫李軍,是家裡的大兒子,家裡只有弟弟和媽媽,媽媽是地地道道的農村人,媽媽養活我和弟弟實在不容易,我和弟弟都沒讀什麼書,我到了十八歲便出門打工了,想給父親減輕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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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文化水平的我,到了廣東打工,進了一家廠,廠裡面有很多人,我是靠做苦力賺錢,雖然一天工作下來很累,但工資還可以,每個月我都還可以給我媽媽打回家一些錢。在打工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女孩子長得很好看,便心生喜歡。做工的時候我便時常找機會與她說話,下工之後我還會給她送吃的,一來二往,她便也對我有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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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在一起後,我便變得更加努力賺錢,我跟她說我要努力賺錢存錢然後娶她。之後,她向我說明了她家裡的情況。她是家裡最小的女兒,還有兩個姐姐,但是都已經嫁人了。因為沒有哥哥所以她說以後可能我和她結婚以後要入贅到她家,我起初是不願意的,但是她說如果我不願意就是不是真的喜歡她。我便也同意了。過年的時候我同她一起回了她家,回到她家她父母打聽了我家裡的情況,聽到我說我只有一個媽媽,而且媽媽是農村人的時候,她的父母表情就沉下去了。之後便吃了個飯我就回我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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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之後,她對我說,她父母想讓我入贅到她家裡,因為我還有一個弟弟可以撫養媽媽。因為我愛她,只要能娶她怎樣都行。我便也同意了。在後來,我與她結婚的時候,我媽媽來了,穿的不是很好,送禮的紅包也不多,我看見她的媽媽便臉色變得不是很好看,也沒對我媽很熱情的樣子。那時候,我便也沒往別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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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我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她的爸爸是村裡的書記,所以她家裡的條件的確比我家寬裕很多。有一天,我對她和她父母說,我能不能叫我媽來家裡吃一頓飯。老婆馬上就同意了,但是我的丈母孃他們便不吭聲,即使如此,我也叫了我媽媽來我家裡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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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去買了很多菜和肉,做好之後擺上桌,我就聽見聲音,我媽媽來了。然後我們一家人坐上桌子吃飯。客客套套的說了幾句話,便開始吃了。吃著吃著,丈母孃突然說,親家,我看你今天來了,我就正好說一下,以後我女兒生的兒子要跟我女兒姓,反正你兒子也是入贅到我家的,我家的經濟條件也比你家好,生了孩子後我家養,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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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聽了之後,臉都紅了,肯定是羞愧吧,我當時聽那話都是很羞愧,感覺丈母孃真的是完全沒有把我媽和我看上一樣,像是我家高攀一樣。我媽媽說,這個孩子的姓至古以來都是跟男生姓啊,我家裡是沒錢,我可以去賺來養他。丈母孃說,你都老了,你拿什麼賺?你兒子又沒讀過書,你兒子以後可能都要靠我家,你們有什麼資格在這談條件?聽到這話我當時就火了,這才是我母親第一次來我家,才吃了一頓飯啊,怎麼丈母孃就這個態度了?當時老婆也是沉默著,並沒有幫我說話,唉,當時我就下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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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老婆一家都覺得我高攀了,還這樣不尊重我的媽媽,這個婚有什麼意思?還不如離婚,我雖然沒錢也沒文化但是不能讓我媽媽也跟著受這種欺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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