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一稿多投等十類學術不端有“報”必究

新華網浙江頻道9月7日電(記者 嶽德亮)浙江省教育部門制定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規程,對抄襲、一稿多投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件,將件件有落實。其中,對於實名舉報件,要件件有迴音。

今年11月1日起實施的《浙江省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規程》指出,學術不端行為分為十類,具體包括:抄襲、剽竊或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文獻和數據,偽造註釋;偽造、篡改學術經歷、學術能力、學術成果;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進行不當學術評價,甚至虛假評價;對學術批評者進行壓制、打擊或者報復;論文或論著一稿多投或重複發表;採用不正當手段干擾和妨礙他人研究活動;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據瞭解,浙江省教育廳將成立省高等學校學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省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各高校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負責本校學風建設和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工作,並設立和公佈學術不端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

浙江省教育廳指出,學校學風建設管理機構對收到的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材料要及時進行登記,件件有落實,對於實名舉報件,要件件有迴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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