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懂得:與其討好別人,不如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我們來到這個世界,就註定是一個群體動物。可以有自己的權利選擇伴侶、朋友,又或者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但唯有一點不能改變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逐漸影響著你選擇的權利,有時候你的選擇,不一定是自己心甘情願的,只是為了生活中不必要的麻煩,討好般的強融那個連自己都抵抗的圈子。

做人要懂得:與其討好別人,不如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其實不必,最舒服的關係,即使不討好,也不會尷尬。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享有充分的自由,當你強融自己都抵抗的圈子時,不如默默退出,做一個“孤獨”卻安心的人。

不虧待每一份熱情,不討好任何的冷漠,一旦攢夠了失望,就離開。

這世間,往往活得最累的,就是委屈自己,改變自己原本的模樣,將最難表演的笑臉,展示在不喜歡的那個人身上。

做人要懂得:與其討好別人,不如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而當你越是敏感,越是考慮別人的感受時,你活得就越孤獨。漸漸的,你改變了自己原本所有的模樣,卻怎麼也走不進別人的內心。

人生的孤獨,大概就莫過於此。

當你步入中年,再回首往事,才突然明白。原來自己曾經那麼迫切的想要努力,只是為了使一些自己太在意的眼光,能夠對你感到滿意。為了得到一聲讚許和微笑,你成為了另外一個人,這樣的人,連你自己都討厭。當你漸漸老去後,才發現自己怎麼也回不了頭。

做人要懂得:與其討好別人,不如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而生活中,真正值得去維護的關係,應該是:你不必像演戲一樣,把自己最真實的一面隱藏起來,而是可以暴露自己的缺點,也不必去憂慮另外個人,會對你產生不滿又或是遠離。在這樣的關係裡,你沒有感到勞累,而是就像自己獨處時一樣,感到很舒服。

人到中年後,才逐漸明白,越是需要傾盡所有,費力維持的關係,才是最脆弱的,一陣風兒,就能將它吹倒,是自己矇蔽了雙眼罷了。

人生的孤獨,莫過於別人愛搭不理,你卻搖尾乞憐。

你有你的魅力,我有我的魅力,不需要刻意去迎合討好。不必將自己擺在低下的位置,我就是我,一個很獨特的我,你可以喜歡、可以憎恨,但拿我毫無辦法。

做人要懂得:與其討好別人,不如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但有一點也是常常被忽略的,只有你討好別人,卻沒有別人討好你,可能是自己還不夠優秀。

也許這一生,你需要不斷的努力,但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你走過的路、攀過的山、跨過的河,都是你高昂抬頭的資本。

只有當我們足夠的優秀,才能在自享孤獨時,也會被人說成一種高尚的風格。

漸漸的,人到了中年,身邊需要一群舒服的人,一起喝茶、一起聊天。又或是我們獨處時,不必為了聊天,而生搬硬套的找出話來對聊,我們可以沉默、可以哭泣、可以大笑,但沒有人會感到尷尬,也沒有人會感到想逃離。

做人要懂得:與其討好別人,不如自享孤獨,也不違心!

也許只有經歷一些事,遇到了一些人,我們才會明白,在我們原本真實的模樣下,依然能得到別人的接納,甚至欽佩時,這樣的關係,才是值得我們用一生去維護和追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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