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池縣交巡警大隊發佈關於鹽池縣城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鹽池縣交巡警大隊發佈關於鹽池縣城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優化市區道路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鹽池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自即日起,對以下城區新設貨車禁行路段公告如下:

一、新設禁行的路段及時間

1、全天24小時禁行路段:五原路以東、凝翠街以北、鹽川大道以西、防秋街、338國道以南、原高速路口至汽車站路段。

2、大型貨車通行路段:民族街與五原路交叉路口(八堡路口)至民族街與平安大道交叉路口(高速路口)。

二、禁行車輛類型

車輛總質量大於4.5噸(含)黃牌貨車(重型貨車、中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低速貨汽、專項作業車)、黃標車、拖拉機;

三、特種車輛

1、軍隊、公安貨運車輛;郵政專用運輸車輛;工程救險車在執行任務期間不受貨車限行規定。

2、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清障車、護欄清洗車、垃圾運輸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等車輛在正常作業期間不受貨車限行規定。

四、臨時通行

因城區施工或運輸貨物確需在禁止區域通行的,應憑藉有關證明、行駛證到廣惠街與鹽州路交叉路口南側綜合執法局一樓(週一至週五)辦理臨時通行證,並按照臨時通行證指定的時間、路線、地點通行。

五、交警將在上述路段設置固定執勤點,加強對上述禁行區域的交通管理。交通部門依據電子抓拍設備和電子監控卡口,將違法進城大貨車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對違法駕駛人依法進行處罰並記分。

六、對違反本通知的,由交警部門依法處罰,並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

七、本公告自2018年12月26日零時起施行。

鹽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

2018年12月11日

鹽池縣交巡警大隊發佈關於鹽池縣城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鹽池縣交巡警大隊發佈關於鹽池縣城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