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一把手”率隊異地強制清房當場交付

某公司向銀行貸款到期未還,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房產,該公司卻在查封期間私自轉租,經法官依法告知後,承租人主動搬離,卻引來其他債主強佔房屋,並私自轉租給他人。法院依法拍賣後,競買人卻遲遲拿不到房產···

9月14日上午,宣城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錢明樹親率30餘名執行幹警,奔赴500裡外,克服異地執行重重困難,將案涉房產依法騰空,順利交付給競買人,兌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嚴承諾。

幾經“轉手”的寫字樓

2014年,宣城中院在執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與安徽綠健農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合同糾紛一案時,依法查封了安徽綠健名下的位於合肥市繁華大道的某寫字樓部分房產,面積為1200餘平方米。但受當時傳統拍賣方式弊端和市場低迷的影響,該房產未能處置成功,遂依法作了“終本”處理。2017年,經當事人申請後恢復該案執行,宣城中院再次對該房產進行拍賣,最終祝某某以672萬元競拍成功。

在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查明,安徽綠健總經理王建已於2016年6月將上述房產租賃給安徽某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使用,後該資訊公司在承辦法官依法告知相關法律關係後主動搬出。

但因王建在外欠債較多,在資訊公司搬出不久後,王建的債主鄭某強佔了該房產,並稱其與王建在2014年初就已簽訂了租賃合同,將該房產私自轉租給他人佔有。因佔有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未搬離,宣城中院遂組織強制騰退並交付給競買人。

“一把手”坐鎮執行現場

9月13日深夜11點許,錢明樹從宣城匆匆趕到合肥,連夜召集提前到達的部分執行幹警,對次日的行動作了再動員、再部署。

9月14日上午9時,在錢明樹的帶領下,全體執行幹警抵達執行現場,迅速集結並拉起警戒線,分執行實施組、保障組、綜合協調組、宣傳組等各司其職,有序入場。

“異地執行面臨財產狀況難核、被執行人難找、執行場面難控等各種難題,為此,宣城中院在異地聯動執行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承辦法官在此次行動之前也進行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確保今天的騰空行動順利完成。”錢明樹表示。

在執行現場,承辦法官召集申請人、買受人和佔有人三方現場協商,明確告知佔有人如不協助法院執行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經半小時的協商,三方當事人達成共識,佔有人表示願意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協助法院將辦公物品搬離現場。

此次清場中,難度最大的是一套價值較高的木製傢俱,含桌、椅、櫃等18件單件。執行幹警和公證人員逐一拍照登記並檢查是否有破損情況,由專業的搬運人員轉移到臨時倉儲地點。

整個清場行動持續兩個多小時,競買人與佔有人現場完成房屋及部分辦公用品交付。行動在黨組成員、副院長陳鋼新的宣佈下順利結束。

此次行動,得到了合肥中院、包河區法院及當地公安、稅務、不動產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並進行了全程視頻直播。媒體記者、公證人員現場見證,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也體現了執行工作的透明公開,展現了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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