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閒談法院卷宗失蹤問題之一:誰最想偷拿法院案卷

律師以前辦理法院閱卷手續複雜,現在閱卷難問題基本解決了,除了法院保管的副卷以外,其他案卷材料都可以翻閱、摘錄、複印拍照。法院卷宗副卷保留的材料,有些是法官合議案件情況記錄,有的是法官請示案件審判的材料,還有的是案件涉及的當事人、行政事業單位等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上述材料被列為法院保密材料範圍,一般不會給案件代理律師查閱。律師的委託人實際上最想閱覽自己案件副卷材料,閱覽副卷可以知道辦案法官對案件裁決的態度、其他利害關係人是否影響法官辦案。一般代理律師不會為當事人主動冒險翻閱副卷,但少數律師利用關係密切的法院工作人員非法手段翻閱副卷材料,瞭解案件法官審理態度,鼓動當事人勾兌法官辦案。

假如被爆料的法院卷宗確實發生過失蹤問題,應當案件當事人委託他人在法院偷偷拿走卷宗,瞭解案件審理過程中一審、二審辦案人員合議情況、法院內部上下級請示情況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影響情況,他們瞭解詳細情況後利用關係和非常手段影響案件判決。有錢能使鬼推磨,法院內部經受不住金錢誘惑的人不少,上至大法官下至合同制書記員,都有可能受人之託偷拿案卷翻閱。法院關於案件卷宗查閱有詳細具體的法律規定,未經辦案法官同意,他人一般不得查閱案卷,同院的法官也不能隨意查看其他法官辦案卷宗。法院內部有人趁辦案王法官不注意,隱秘拿走卷宗複印、拍攝,事後偷偷送回辦公室,卷宗一兩天天不見並不影響法院審判。

假如王林清法官發現案卷失蹤立即向法院領導書面報告,法院組織力量認真調查,案件真相還是容易被查明的。時隔幾年再提此事,案發時的監控資料都不沒有保存下來,調查真相不容易,但還是有線索調查的。紙包不住火,真相總有水落石出一天,有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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