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实行“捕诉合一”

根据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工作。意味着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本院根据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的要求,及时调整了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办案组织,调整了办案系统配置。

2018年8月21日,刑检部受理了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请批准逮捕一案,本院检察长鄢凯率先办理该案,适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仍由检察长统一办理。该案的办理,标志着九江市柴桑区检察院“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正式拉开帷幕。

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实行“捕诉合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