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99期「国家宪法日」>安阳县检察与宪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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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目的,充分利用国家宪法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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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安阳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8点半,来自我院侦监局、公诉局、民行科、办公室、政治处五个部门的检察干警,在安阳县白壁镇东北务村西广场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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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设置了法治宣传咨询台、摆放了宣传展板,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手提袋,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我院专门印制了带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和“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环保购物袋,给广大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向群众宣传检察职能,同时向群众宣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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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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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份,环保购物袋200个,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旨在向广大群众宣传“12·4”宪法日的主题和要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创建平安安阳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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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根基

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宪法的伟力

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

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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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供稿:安阳县检察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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