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資1萬元,9月份和10月發放竟然差距這麼大

9月份發放的工資

在不考慮五險一金以及其他扣除項目的情況下:

9月份發放的工資1萬元應代扣個稅=(10000-3500)*20%-555=745元

2

10月份發放的工資

在不考慮五險一金以及其他扣除項目的情況下:

10月份發放的工資1萬元應代扣個稅=(10000-5000)*10%-210=290元

提醒1

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新的稅率表來計算納稅款。

提醒2

此次修訂邁出了綜合稅制第一步,把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勞動所得都納入綜合徵稅範圍,並適用3%到45%的七檔超額累進稅率。

提醒3

2019年以後納個稅時,除減去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外,還要減去專項附加扣除,再計算你要納稅的金額。

提醒4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

提醒5

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提醒6

新個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起徵點)-專項扣除費用-專項附加扣除費用-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應納個稅金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提醒7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三項,需經過減除或減徵後,再進行綜合徵稅。按照收入額的20%進行費用扣除,體現的是對取得這三類勞動所得所發生的成本類費用的扣除,符合淨所得課稅的原理。特別是其中的稿酬所得,相當於兩次‘優惠’,先減除20%費用再按照7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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