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塔吊索要工錢 非法討薪被拘留

日前,冊亨縣巧馬鎮安置區項目部工地三名塔吊工人爬上塔吊頂威逼非法討薪,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12月13日19時50分,冊亨縣公安局巧馬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巧馬鎮安置區項目部工地上有人以討薪為由爬上塔吊頂相威逼,隨時都有可能掉下的危險。接警後,公安、消防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對爬塔吊上的人員做思想教育工作,安撫情緒,經3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說工作,終於將塔吊人員成功解救,避免了一場悲劇發生。

據瞭解,袁某某、王某某、李某等人(銅仁人)因討要工錢與項目部的勞務公司協商未達成協議,便採取爬塔吊的方式索要工錢。當日,三人被解救後,經公安民警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拖欠工錢已支付。鑑於袁某某等人採用爬塔吊討薪的不理智行為,給公共安全秩序帶來安全隱患,其行為己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依法給予袁某某等三人各行政拘留5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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