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範和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

中證網訊(記者 趙白執南)財政部網站10日消息,為落實預算法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促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有關規定,財政部印發《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中央行政事業單位通過租用、購置、建設等方式配置資產應當按規定編制年度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按程序報財政部審核。納入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編制範圍的資產類別,由財政部在佈置年度部門預算時明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辦法》明確,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存在以下情形的,視情節輕重暫停或按一定比例核減其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並採取適當方式予以通報:報送虛假材料的;未經批准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超出新增資產配置相關預算配置資產的;單位存在大量閒置資產而仍申請新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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