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國家與中國海關聯手合作,嚴厲打擊低價報關

部分國家與中國海關聯手合作,嚴厲打擊低價報關

部分國家與中國海關聯手合作,嚴厲打擊低價報關

買家要求把發票金額做低這種操作,大家或多或少遇上過。但現在已經有部分國家與中國海關交換數據,主要目的就是嚴打低價報關行為。

巴基斯坦

不久前,據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發佈了這樣一則消息:

巴基斯坦《黎明報》報道,巴基斯坦財政部國務部長哈馬德表示,巴聯邦稅收委員會已接收到中國海關部門在Weboc電子系統交換過來的自2018年7-9月這三個月中國對巴出口的電子數據。哈表示,這對中巴電子數據交換合作而言是一大突破,將有效減緩當前貿易面臨的低價報關現象,有助於提升國家的稅收水平。

今年4月30日,中巴共同宣佈啟用電子數據交換系統。11月份巴總理訪華後,中巴雙方再次簽署諒解備忘錄,電子數據交換進入實際運行狀態。

中巴雙方將每季度交換一次出口數據,打擊低價報關現象。

可以發給巴方客人的新聞:

https://www.dawn.com/news/1451109

在2018年4月,我國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9號,自2018年4月30日起,“中國—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電子數據。

據悉,巴方海關高度重視貨物離岸價格,巴基斯坦當地進口商申報的清關金額,必須與中國出口商向中國海關申報的出口金額一致,才能順利完成清關。否則,巴基斯坦當地的進口商將被罰款。而出口商的產地證也會被巴方海關退證,從而境內商檢機關也會查處境內企業!

菲律賓

與巴基斯坦有同感的還有菲律賓。

2018年3月的消息,菲律賓海關和中國海關同意建立數據交換系統,以促進貿易信息及時分享,並幫助兩國開展反走私和反漏稅活動。

可以發給菲律賓客人的新聞:

https://www.sunstar.com.ph/article/423287

菲律賓海關記錄的自中國進口的數值較之中國海關記錄的出口至菲律賓的數值,有巨大差異。2010年時相差高達60%,2015年是57%,2016年為48.7%,2017年前7個月為48%。

所以菲律賓方面向中國海關要求傳輸2015年至2017年之間中菲的進出口數據,以及2018年按商品計算的每月、每季度中菲進出口數據。

目前雖然還沒有消息明確指出這樣的系統已經上線,但是顯然菲律賓海關已經對低報這件事很上心。再碰上菲律賓客戶開口就要做低50%發票金額的,還是仔細掂量一下風險!

俄羅斯

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2018年11月5日至7日對華進行正式訪問期間,中俄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規範國際電子商務框架下進出境貨物通關監管秩序的備忘錄》。

據俄羅斯《新聞報》援引俄海關總署發言人的消息報道,鑑於中俄兩國海關總署11月簽署了關於規範國際電子商務框架下進出境貨物通關監管秩序的備忘錄,俄羅斯海關可以從中國海關方面獲得郵寄商品的品名以及商品是否侵權等信息,而且可以從中方獲取所寄商品價格方面的信息,從而打擊從中國通過郵寄向俄羅斯進行灰色商品出口的行為,有助於避免低報價格的現象發生,有利於關稅計算。

發言人表示,目前還只是對個別品類的高風險商品以及可能存在違反知識產權的商品信息進行交換,將來信息共享的商品清單將會擴大。

發言人沒有詳細說明目前對具體哪些品類的高風險商品信息進行共享。據俄羅斯電子商務聯合會主席索科洛夫稱,這些商品是指報關不實或有可能是進行走私的商品,比如以兒童髮夾的名義郵寄黃金、虛報商品的重量或價值等。

其他還有哪些國家/地區已經啟用了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目前,在我國已實施的18個優惠貿易安排中,已建成並上線運行的原產地電子聯網系統,傳輸各《協定》項下原產地電子數據。

分別為:

1. 港澳CEPA原產地證書聯網核查系統

2. 兩岸海關(ECFA)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3. 中瑞(士)原產地聲明數據交換系統

4. 中韓原產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及亞太貿易協定項下中韓原產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

5. 中新(西蘭)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6. 中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7. 經香港/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系統中轉確認書籤發子系統

2019年1月1日起,“中國—智利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數據。

請務必做到合規填制,以享受優惠稅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