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學校廁所內,捅傷10歲男童,家長驚慌了:絕不放過你

今天米哥在看微博的時候,發現了一條很令人驚訝的事件:9月21日16時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週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今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男子在學校廁所內,捅傷10歲男童,家長驚慌了:絕不放過你

9月21日,浙江瑞安隆山小學廁所內發生一起傷人事件,網傳圖片中一男孩躺在血泊中,身邊有一把小刀,一成年人坐在其身邊。有家長稱事發前受害男童與另一名學生曾打架,其家長不服氣才發生此事。警方消息是權威的,網傳“受害男童撮瞎女孩的眼睛”是謠言。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女兒與同學發生口角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心生怨氣,在隆山小學一廁所內用水果刀刺傷女兒的同學葉某。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

一男子在學校廁所內,捅傷10歲男童,家長驚慌了:絕不放過你

​​​​學生的家長很害怕,也很驚慌失措:我現在真怕,我以後小孩跟別家小孩打架,傷著別家小孩,還有一堆腦補小女孩眼睛瞎了的。有些家長甚至還為殺人犯開脫的,那以後如果你家小孩打傷了別家小孩,請注意,評論裡的人都會拿刀砍向你家小孩。和之前公交車抱摔熊孩子的事情差不多,熊孩子還是得教育好,真的等別人教育,說不定就遇到這種拿刀子的,那麼為時晚矣。 ​

一男子在學校廁所內,捅傷10歲男童,家長驚慌了:絕不放過你

女兒學校放學早,我不能按時接她,就讓她放學後在教室裡做作業,我下班後再去接她,這樣也能確保她早點完成作業,晚上不必做作業到十一二點。可在女兒讀三年級時,班裡有一個特別調皮的男孩放學後也再教室裡等家長。但他等家長時很不安靜,要麼踢球,教室裡乒乒乓乓地響;要麼大吼大叫,甚至故意騷擾我女兒,不讓她寫作業。

一男子在學校廁所內,捅傷10歲男童,家長驚慌了:絕不放過你

有一天我去接女兒時,發現那個男生正在和女兒扭打。女兒手裡拿著一個掃把,臉漲得通紅,雙手卻被那男生死死握住。見我來了,男生知趣地鬆開手。我問是怎麼回事,女兒說男生又在她跟前大呼小叫,她氣不過,就想拿掃把打他。卻怎麼打得到!說著女兒哭了起來。

我登時勃然大怒,衝到已經躲到一邊的男生面前,吼道:你到底想怎樣?你自己不學習,也不能打擾別人!再讓我知道你像今天這樣,我絕對不會饒過你。不信你就試試。嚇得那男聲低著頭,牙縫裡擠出一句“對不起”。

一男子在學校廁所內,捅傷10歲男童,家長驚慌了:絕不放過你

經過這次“交鋒”,女兒再沒跟我訴苦放學後被打擾的事。她還問我:“要是這個同學還那樣,你真的要揍他嗎?”我回答:“怎麼可能?我是要把他嚇唬住,讓他不敢再打擾尼寫作業。”

永遠不要攻擊弱小,這應該是一個心理正常者的底線。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男孩失去了一條鮮活的生命。如果不進行嚴懲,每個人都可以打著親人受傷的名義施以毫無節制的暴行了吧?網絡上有幾個支持這種極端報復熊孩子的家長,以後不要把你衝動犯罪反社會人格的理由歸於父母對孩子深沉得愛!請不要玷汙父愛母愛!以後你的孩子可能最恨的不是那個傷害他的熊孩子,而是你這個不分輕重的父母!大家對於此事件有沒有想法,歡迎給我留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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