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給予1500萬元獎勵-河西區出臺《關於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附措施核心內容)

為進一步深入推動高質量發展,推動區域經濟工作重心轉移到拼質量、拼效益、拼結構、拼綠色度上,不斷提升現有產業的發展質量和效益,在引進和培育新動能上實現突破,河西區於近日出臺了《關於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從新動能引進和培育、中堅企業培育、小微企業培育、專業服務業扶持、綠色發展扶持和推動樓宇經濟發展六個維度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系統性支撐。

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河西区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附措施核心内容)

河西區對標上海、深圳等先進地區,大力引進培育新動能,構建了覆蓋“科研項目-創業企業-優質科技企業-瞪羚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的全方位政策支撐體系,對於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跨越性、顛覆性、原創性突破的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將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的扶持;對於各類科技企業,根據發展的階段不同,分別給予200萬-1500萬的扶持,加快推動形成創新企業“繁星滿天”、領軍企業“皓月當空”的發展態勢。

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河西区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附措施核心内容)

對於區內現有企業按照中堅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不同標準予以扶持。對於發展快、效益好的中堅企業,每年按照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最高給予500萬元的獎勵;對於發展潛力大、效益好的小微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河西区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附措施核心内容)

河西區秉承打造“品質河西 首善之區”的理念,致力於城市生活品質、綜合環境的全方位提升,重視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實現高質量發展。此次出臺政策的另一個亮點是對文化、體育、法律、新媒體等產業的扶持。在文化領域,覆蓋了對大到影視劇放映、文化演出,小到旅遊紀念品、手信製作的一攬子扶持政策,最高可達100萬元;在區內舉辦的重大體育賽事最高可給予300萬元的扶持。

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河西区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附措施核心内容)

為了體現綠色發展的理念,此次出臺的政策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支持、節能環保示範支持、綠色專業服務支持等角度,對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綠色發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河西区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附措施核心内容)

此次政策還在既有政策的基礎上,加大了對樓宇物業管理部門的扶持,對於在打造“立起來的開發區”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樓宇物業單位最高給予200萬元的獎勵。

河西區關於推動高質量發展的

若干措施(核心內容)

第一條 對培育引進新動能的扶持

(一)領軍科技企業的落戶扶持

對引進估值超過10億美元及以上的科技領軍企業給予15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扶持。

(二)瞪羚企業落戶扶持

引進入選國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國家開發區瞪羚企業發展報告的瞪羚企業,落戶後年營業收入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扶持。

(三)優質科技企業落戶扶持

對上市公司,在河西區設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及以上並實際開展經營業務的,給予一次性250萬-300萬元落戶扶持。

(四)潛力型創業企業扶持

新引進的企業已獲得知名創業投資機構2000 萬元及以上投資的,按照機構投資額的5%給予被投資企業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最高 200 萬元。投資機構對我區創新型企業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按投資額的1%予以獎勵,每家機構最高200萬元。

(五)高科技產業項目落戶扶持

對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跨越性、顛覆性、原創性突破的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落戶,經區相關主管部門審定,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認定標準為(符合1-3中情形之一即可):

1.得到業界高度認可並符合全球技術和產業發展趨勢的原創性新興高科技產業項目(同時滿足①-⑤中四項條件):

①世界知名學者的推薦,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等;

②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中國專利獎中的一項;

③項目核心人員具有世界前100名名校學歷,且在世界頂尖科學雜誌(影響因子在30以上)發表過第一作者文章,文章引用率超過10000;

④企業核心人員具有將學術研究轉化為商業產品,並被“世界500強”企業採用的高科技產業轉化經歷;

⑤企業核心人員具有在“世界500強”企業的工作及領導經歷,擔任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位超過3年時間。

2.屬於國家科技部“973”“863”計劃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並經驗收“合格”的項目(須由該項目首席科學家負責)。

3.承擔相關國家或地區的頂尖科研計劃的首席科學家項目。

(六)R&D投入扶持

區內企業年內R&D投入超過50萬元(含)的,按10%的比例予以扶持,每個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

(七)此條規定的扶持政策可與房租補貼、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等相關扶持政策同時享受。

第二條 對中堅企業的培育扶持

(一)本文所稱中堅企業,是指納入我區統計範圍的限上法人單位和非獨立法人中對我區的年度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在100萬及以上的單位。

(二)限上法人中堅企業當年度核心支撐指標(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利潤兩項)的增長率和企業稅收增長率的平均值超過10%(含),且上一年度相關指標增速不為負值。

(三)非獨立法人企業當年度稅收增長率超過10%(含),且上一年度稅收增長率不為負值。

(四)培育措施

限上法人中堅企業按其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的30%予以扶持,最高500萬元,非法人中堅企業按其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的20%予以扶持,最高500萬元。

第三條 對小微企業的培育扶持

(一)區統計局彙總整理全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1000-2000萬元的批發業企業、年銷售額在300-500萬元的零售業企業、營業額在100-200萬元的住宿餐飲企業和年營業收入500-1000萬元的服務業企業,構建“小升規”企業培育庫。

(二)對首次納統的規模以上工業、限額以上批發業、資質等級建築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5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納統的限額以上零售和住宿餐飲企業給予一次性8萬元獎勵。

(三)納統後第二年起企業核心支撐指標增長率和稅收增長率的平均值超過10%(含),按區域經濟綜合貢獻的10%予以扶持,最高100萬元。企業達到其它更高扶持獎勵標準的,按更高標準享受扶持政策。

第四條 對專業服務業的扶持

(一)對文化產業的扶持

1.區內重點文藝企事業單位原創作品獲得文化部文華大獎的給予50萬元獎勵。獲得文華表演獎、中國戲劇獎(梅花、曹禺獎)、中國音樂金鐘獎、中國舞蹈獎荷花獎、中國曲藝牡丹獎、中國雜技金菊獎的給予20-30萬元獎勵。

2. 區內重點文藝企事業單位原創作品且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首演的舞臺劇、話劇、音樂劇,在上述城市演出場次20(含)-50(含)場的,按每場1萬元給予扶持;演出場次達50場以上的,超過50場以上的場次按每場2萬元給予扶持;在境外商業演出達10場或以上的,按每場2萬元給予扶持。每臺演出劇最高扶持金額100萬元。

3.我區企事業單位原創文化產品(動漫、電影、電視劇、出版作品、網絡劇、微電影等)在省級以上出版發行單位、電視臺和全國院線,知名網絡播放平臺等出版發行或播出的,按其首年度內實際收入15%的比例給予扶持,每家單位每年扶持總額最高100萬元。

4.我區遊戲開發企業原創開發的或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遊戲產品(不含委託加工遊戲產品)進行運營的,按其運營首年度內實際收入10%的比例給予原創作品開發企業扶持,每家單位每年扶持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5.對獲得版權(著作權)登記的,每項一次性給予不超過其登記費用和代理費用總額,且最高不超過2500元扶持。每家單位每年扶持總額不超過10萬元。

6.對於入選國際性重大活動或國家級重要會議的文化創意產品,給予文化創意產品產權企業單次10萬元扶持,單個企業每年累計扶持最高100萬元。

7.支持企業製作發行含有河西元素且具有提升河西形象、產生較大影響的原創影視作品,且該作品在中央電視臺、省級上星頻道播出或在院線放映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扶持。

8.鼓勵文化產品創新和開發。對企業從事我區旅遊紀念品和手信等文化產品設計、策劃、製作、製造的,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經認定後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

(二)對體育產業的扶持

1.對新引進企業的扶持。企業註冊資金不低於100萬元,年營業收入超過100萬元(含),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以成立時間計算)年均增幅超過15%(含),具有持續性成長空間的體育產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落戶扶持;對年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含),近三年年均增幅超過15%(含),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落戶扶持。

2. 對體育產業項目的扶持。對年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產業項目,可在項目完成研發並推向市場後,申請項目扶持,每個項目按實際費用的30%予以扶持,最高50萬元。

3.對技術創新的扶持。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裝備器材和新型體育服務技術的研發項目,按照企業研發投入金額的20%予以扶持,最高100萬元。

4.對體育賽事的扶持:

①在我區舉辦,與區政府或體育主管部門簽約的國際級、全國性體育賽事或與我區經濟發展和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大型體育活動,按項目類別、賽事等級、規模、競技水平、影響力、辦賽支出等,可給予每次不超過200萬元的辦賽扶持。對於長期(三年以上)落戶河西的,可給予每次最高300萬元的辦賽扶持。

②在我區舉辦,具有自主品牌,符合我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且社會關注度高、市場空間大、發展前景好的體育賽事、活動,按項目類別、賽事等級、規模、競技水平、影響力、辦賽支出等,可給予每次最高100萬元的辦賽扶持。

(三)對互聯網新媒體產業的扶持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網信部門認定的新媒體企業(含分公司),按其對我區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的80%予以扶持,最高500萬元。

2.相關企業租賃辦公場地,最高可按承租價格的50%予以補貼。

(四)對法律服務行業的扶持

1.限額以上律師事務所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增長率的平均值超過10%(含),且上一年度相關指標增速不為負值的,按其對我區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的50%予以扶持,最高500萬元。

2.首次納統的律師事務所,從本款第1項與第二條第(二)款中擇優享受扶持,不重複享受相關扶持。

第五條 對綠色發展的扶持

(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支持

對區內企事業單位採用節能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項目實際投入50萬元及以上的,且改造後的綜合節能率超過10%(含),按實際投入的10%予以扶持,最高100萬元。

(二)綠色專業服務支持

區內企事業單位委託專業機構開展能源審計、能源對標、碳核查、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與認證等節能環保專業服務,依條件給予最高5萬元的支持。

(三)節能環保示範支持

區內企事業獲得綠色建築、循環經濟(或低碳)示範、節水示範單位等節能環保領域榮譽獎項的依條件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獲得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

第六條 推動樓宇經濟發展的扶持

對經事先備案的商務樓宇,上年度新引進企業的區級經濟綜合貢獻值超過2000萬元(含)的,給予商業樓宇運營主體所引進企業上年度形成本區經濟貢獻總額5%、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從下一年度開始,所引進企業的上年區域經濟綜合貢獻值每同比增長5%,給予商業樓宇運營主體 20 萬元獎勵。每增加3家納統企業,給予商業樓宇運營主體10萬元獎勵。

附則

(一)除有明確規定的,同一扶持對象同一類型的扶持政策可從優選擇,原則上不重複享受。

(二)核定獎勵標準的企業統計數據和稅務數據需經區統計局和區稅務局核定並出具證明,確保真實準確。

(三)扶持資金可用於獎勵單位高管人員和其它骨幹。

(四)本辦法由區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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