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

案例:

很多時候,發生小剮小蹭後事故雙方長時間將車輛停放在原處,等待交警現場處理。殊不知,這樣既非常容易造成道路擁堵,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警力的浪費。如果事故雙方瞭解並採用《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則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第六條 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僅造成自身車輛損壞的,駕駛人應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候保險公司處理。

第七條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為全部責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車的;

(四)溜車的;

(五)開關車門的;

(六)違反交通信號的;

(七)未按規定讓行的;

(八)依法應負全部責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當事人負同等責任。

第八條 雙方車輛均在本市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的,當事人應相互查驗駕駛證和保險憑證,自行確定賠償責任,並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在獲得保險公司報案號後,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各執一份。

第九條 一方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雙方當事人到全責方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全責方保險公司負責雙方車輛的查勘定損,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賠付。無責方損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責方交強險進行賠付;超過2000元的部分,通過全責方的商業三者險進行賠付。全責方未投保商業三者險的,由全責方當事人自行承擔。

無責方無損失或損失輕微,不要求賠償,也應向其保險公司報案,並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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