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再聯動 成功圍堵一“老賴”

近日,金安區人民法院通過與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再次成功圍堵了一名“老賴”。後該名拒不騰房的失信被執行人趙某在司法拘留的壓力下,同意自行騰空房屋,並把房屋拍賣所得房款優先支付給申請人李某。

據悉,2016年5月9日,趙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向李某累計借款26萬元並出具借條,同時約定月息為2分,借款期限為2016年7月30日。約定中,趙某自願以自己所有房屋進行擔保。但是借款到期後,趙某分文未還,截至2017年1月25日,其僅還款2萬元利息。由於趙某有困難,雙方另約定自2017年1月25日以後只還本金,利息免除,前提是按照還款計劃履行承諾。後趙某出具了還款計劃,但其仍沒有履行,經李某多次催要,趙某還是始終迴避。後經金安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願達成還款協議。趙某從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1日分9次償還18萬元欠款;若趙某有未履行行為,李某按25萬元本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調解書生效後,趙某未按照協議履行義務,李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在執行階段,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趙某所有的房屋予以查封,張貼了搬遷公告,促其限期騰挪。而此時的趙某不但不騰挪房屋,還蓄意躲避執行,玩起了“失聯”。根據這一情況,法院只能進行強制搬遷。

鑑於金安法院與公安機關已經建立執行聯動,執行法官將該被執行人信息傳送給公安部門進行技術處理。公安部門接收到趙某使用身份證的信息後,根據系統鎖定的行蹤對其實施臨控,並第一時間通知法院。當日,公安機關就發來線索,在市區一處賓館內發現被執行人趙某的行蹤,執行幹警立即出動,在其租住的賓館內將其成功圍堵。

到達法院後,執行法官向其曉以利害,明理釋法。耐心勸其儘快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儘快騰空房屋以便進行司法拍賣,否則,其將面臨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處罰措施。在此壓力下,被執行人趙某終於同意及時騰空房屋,並保證將拍賣所得款項支付給申請人李某履行債務。

本案通過法院與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充分發揮了執行聯動機制的作用,將蓄意躲避執行的趙某成功抓獲,並迫使其自行搬遷房屋,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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