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電子商務法,將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施行,必將深刻影響創業者和普通大眾的生活軌跡。今天我們就應廣大讀者要求,進行普法宣傳,儘量用平實的語言,將概念和基本規則介紹清楚。供廣大讀者參詳。

1電子商務及經營者的準確概念

根據電商法的規定,所謂“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也就是說,金融及新聞文化類產品還是繼續採用舊有法律進行規制,而不適用新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接著把幾個基礎概念介紹清楚,所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多方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佈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例如某寶、某東、某品會等。當然,還包括一些垂直領域的網站,果鮮、蔬菜、美甲服務等。

所謂“平臺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就是在電商平臺上開店的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這裡我們做一點提醒,數年前颯姐承辦過一起網絡售槍案,西南某市一名中年男子,在網上出售仿真槍,由於其性能已經達到我國刑法對於“槍”的擊發能量的標準,被認定為刑法第125條非法買賣槍支罪。因此,我們提醒諸位切勿劍走偏鋒,再小眾也要合法合規。

2電子商務合同的有效性

誠然,電子商務的特性就是“在線化”

,電子商務當事人使用自動信息系統訂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為對使用該系統的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具體而言,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合同,是受到我國《民法總則》、《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等法律的規制。

請注意,在電子商務中推定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也就是說,如無相反證據,即使是未成年人拿著父母的手機在網絡上訂了一箱巧克力,也推定合同成立。

聰明的讀者一定在想“霸王條款”怎麼辦?!咱們的電商法已經想到了,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作為普通網絡購物的消費者,我們買東西最大的法律義務其實就是“給錢”,如果已經履行了義務,但相對方或市場告訴咱們合同無效,那真心是要抓狂了。為避免扯皮和各地法院判決不一,乾脆直接規定了完成付款義務後,起碼合同是成立的。

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針對格式合同和格式條款,颯姐有幸參加了一場與四級法院法官學術研討的閉門會。可以看出,裁判官們對於格式合同的便利性是充分認可的,但出於公平和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對於公然減損消費者主要權利的合同態度也是明確的,那就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既然如此,電子商務平臺的法務老友們,請一定秉承咱們在法學院時代就知悉的原則——“斜塔原則”(合同斜而不倒)。

3電子支付問題

(1)電子商務不一定採用電子支付,可以線下雙方結清。但如今的時代,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已經拓展到世界各地,我們相信電子商務使用電子支付將非常普遍。然而,正如颯姐不提倡“強制無現金社會”一樣,法幣的流通受到保護,任何店家在中國做生意不能拒絕接受人民幣現金作為支付工具。

(2)強制開放對賬服務。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為電子商務提供電子支付服務,應當守法,告知用戶電子支付服務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相關風險和收費標準等,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同時,應當免費向用戶提供對賬服務和近三年的交易記錄。請消費者注意,這些都是我們的權利,咱們要使用。

(3)支付安全,必須保障。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支付服務時不符合國家有關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戶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然而,可以預見,取證難度極高,除非第三方支付公司或服務商自己承認出現網絡安全事件,否則,普通消費者很難證明。

(4)支付指令錯誤,應及時救濟。用戶在發出支付指令前,應當核對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額、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發生錯誤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查找原因,採取相關措施予以糾正。造成用戶損失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支付錯誤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5)未經授權的支付,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賠償責任。用戶應當妥善保管交易密碼、電子簽名數據等安全工具,如發現遺失、被盜,有通知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的義務。這裡請注意,網站上是否有通暢的渠道供用戶進行反饋值得反思,實踐中往往根本沒有人接電話或者很久沒有在線反饋。

4寫在最後...

對於我們金融科技行業而言,表面看起來電子商務法並不直接影響。也可以看出,金融類產品或服務的法律制度,一直是保守的。

然而,在電子商務法中,我們發現了“電子支付”,而在線支付隸屬金額科技的範疇,實際上也有很多行內企業為各大電商提供金融科技服務或衍生服務。

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我們建議讀者將電子商務法

與網絡安全法放在一起閱讀,對於支付服務者的義務將更全面地展現出來。同時,我們必須讚一句電子商務法的行政處罰內容非常詳實,比很多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意見要來的“實惠”,摒棄了要麼合規要麼犯罪的窠臼。我們相信監管者的智慧,我們也期待電子商務的深度發展。

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ICO黑洞:創新融資瘋狂的背後》

長按二維碼,一起購書吧

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把時間交給閱讀

註明“颯姐書友”

進入讀者群聆聽颯姐講堂

更能買到簽名版圖書

往期精彩回顧

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原创|电子商务法,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肖颯,垂直“金融科技”的深度法律服務者,知名律所合夥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金融科技與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人民創投區塊鏈研究院委員會特聘委員、工信部信息中心《2018年中國區塊鏈產業白皮書》編寫委員會委員。被評為五道口金融學院未央網最佳專欄作者,巴比特、財新、證券時報、新浪財經、鳳凰財經專欄作家。

辦公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