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1時,薛之謙工作室發表聲明稱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黃毅清民事乃至刑事責任。
對於網絡暴力與不實謠言,我們始終如一地抵制與譴責!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以法律武器保護薛之謙先生的合法權益!雖知維權之路漫漫,但涉及是非對錯應有的底線,我們絲毫不讓!
隨後黃毅清微博便迅速回應稱“這種野雞律師函,就拿去給腦殘粉看看行了,別給我看了”,以下為微博全文:
又到了我這個VIP給大家科普法律知識的時間了:
第一,律師聲明,需要除了律所的公章之外,應該還有律師的本人簽章,表示某個律師對這個言論負責。
第二,既然接受了司法鑑定。當時他有律師在場,那就應該說,你們律所某某承辦律師(至少兩名)在現場見證了此事,並且這兩個律師對這個事實負責。
第三,作為律師,作為一個法律上的專業人士,應該是隻對已發生的事實發出聲明。因為已發生的事實是可以看到,至少是可以追查、可以證明是真還是假的;但是他在這個聲明當中說:“從未也不會”。“從未”的意思,就是說之前沒有過這個事情,這是可以查清楚的,大家等結論就可以了。然後“也不會”這個詞是指未來的事情,未來事情……別說兩個律師了,菩薩都說不準,他怎麼知道不會呢?他以什麼來保證這個聲明??一個律師要以什麼來保證薛之謙有生之年都不會吸毒?陳羽凡的事,前車之鑑剛剛過去,律師就出來聲明說這個?
律師竟然敢公開聲明做保證說薛之謙以後也不會吸毒,這律師真是厲害了,比菩薩還厲害,能預知未來,並且能為未來做擔保?難怪最後不敢署名是哪位律師了……
這種野雞律師函,就拿去給腦殘粉看看行了,別給我看了,趕緊自己該幹嘛幹嘛去吧……
事情的開始還是因為之前微博上來自@AndyHYQ(黃毅清)發的幾條信息。
因為裡面的內容過於真懇,並且@AndyHYQ最後表示“願意對以上所有言論負一切法律責任”讓不少人相信他所說。
最後12月4日晚上,薛之謙以強勢的態度去警局自證沒有吸毒,並且將其發佈在微博上進行闢謠,以下為微博全文:
越不想搭理 越是黏著一條兩條沒個完
就逼的你不出來說話就都像你乾的一樣
黃毅清 你在網上連續說我吸毒
我去警察局報了警 驗的..是我自己....
我也沒辦法了... 你要的品種我都驗了 不要的我也驗了 全程警察陪同 我能承受的也只能到這了...
如今的世道 損人能利己 流量能換錢
網絡在熱衷於抹黑和辱罵 無人在意真相 那我也儘量當好犧牲品 但維護我自己的底線我還是要堅持 我薛之謙從來不吸毒 任社會監督 若有虛言 當眾自盡 黃毅清你也別刪 我們為我們的言行負責!
然而,對於薛之謙的自證,黃毅清也很快發了新的微博:
黃毅清表示:如果不是我,薛之謙不會去驗毒。經得起考驗是應該的,所有人都應該經得起考驗,經不起考驗的才是不應該的。
對於薛之謙的自證,網友們紛紛支持其維權到底,於是有了開頭的律師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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