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通行費發票從今年7月1日起不能計算抵扣增值稅了!

這種通行費發票從今年7月1日起不能計算抵扣增值稅了!

近日,小編偶然和小編的會計朋友談論起費用記賬憑證的事,發現這位朋友仍然在計算抵扣道路通行費定額髮票的增值稅額,而且每個月都有類似的憑證。其實從今年7月1日起不得抵扣了,所以建議儘快做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七條: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這是什麼意思呢?且看政策解讀:

開票時間為2018年7月1日及以後的,僅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您需要取得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

6月30日後,您需要取得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

看概念很模糊?來,上樣票:

這種通行費發票從今年7月1日起不能計算抵扣增值稅了!

問題來了,去哪兒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呢?

要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需先辦理ETC卡或用戶卡。

在辦理前,小編先科普一下什麼是ETC卡或用戶卡?

社會公開發行的具有收費公路通行費繳納功能的智能卡,稱為ETC卡或用戶卡。

有了ETC卡,通行費電子發票去哪兒開具呢?

需要下載票根APP或登錄票根網。

什麼是票根呢?

票根是全國唯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於2018年1月1日正式上線。納稅人可以通過"票根"APP或票根網(www.txffp.com)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

下載或登錄票根發票平臺並將ETC卡或用戶卡綁定在票根發票平臺上,就可以輕鬆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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