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期待已久的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終於落地了,政策將延續3年!

大家期待已久的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終於落地了,政策將延續3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7日聯合發佈《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但自2022年1月1日起,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通知稱,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同時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給了納稅人一定的選擇空間。

本次新個稅法的一大特點就是明確納稅人所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這使得不少工薪族一度擔心此前9號文中明確的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會作廢,而將年終獎一同納入年度綜合所得,最後增加了獎金的個稅繳納額。

不過,通知的出臺,意味著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將延續3年,對工薪族來說,可以選擇更有利的年終獎個稅計算方式。

除了明確了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繳稅的問題,通知還就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政策等諸多有關優惠的銜接問題進行了明確,旨在推動新個稅法順利落地實施。

附稅率表

大家期待已久的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終於落地了,政策將延續3年!

舉個例子:假如小明月工資5000元,2019年1月份發放2018年的年終獎30000元,如何來繳稅呢?

有兩種處理方法,第一種是我們上述所說的延續之前我們年終獎的算法:30000/12=2500元,對應稅率表適用的稅率為3%,應納個稅=30000*3%=900元。

第二種方法就是併入2019年工資計算2019年的應交的個人所得稅。

稅務籌劃點:注意幾個臨界點,3.6萬、14.4萬、30萬等,年終獎發36000元和發36001元要繳納的個稅可差不少呢,大家有興趣可以算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