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2018年社保領域發生的那些事兒!

一文读懂|2018年社保领域发生的那些事儿!

回顧即將過去的2018年,社保領域亮點紛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醫療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大……讓我們通過一組組熱詞來感受下2018年社保領域發生了哪些大事!

一文读懂|2018年社保领域发生的那些事儿!

01

養老金又上調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

此次提標統籌考慮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補助。

今年啟動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工作,是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之後首次提標,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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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彥民/繪

這也是繼2015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之後,4年內我國第二次提標。此次提標惠及全國億萬城鄉老年居民,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於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一方面各地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另一方面應當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另外,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了十四連漲,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也與之同步提高。

02

建立第三支柱

2月初,人社部、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原銀監會、證監會、原保監會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

按照國務院關於逐步建立起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合理分擔國家、用人單位、個人養老責任的要求,人社部會同相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 遞次推動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建設。在第一支柱方面,通過不斷改革完善, 已經形成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大制度平臺。

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取得積極進展,人社部12月17日發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三季度末,全國企業年金積累資金總規模為14223.17億元,全國範圍內參加職工人數達2352.26萬人。目前,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正式進入制度建設啟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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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繪

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對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對更加美好老年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長遠來看,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導,保基本,抵禦長壽風險;第二支柱是由用人單位主導,既能提高老年待遇水平,又能幫助用人單位吸引人才;第三支柱是由個人主導,工作時將一部分錢稅前積累和投資運營,待退休取出時再徵稅。在多支柱共同支撐養老制度的設計下,以個人為主導,以國家稅收優惠和專業機構打理相結合的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將發揮積極作用。

03

電子社保卡

4月22日,在首屆數字中國建設成果展覽會上,人社部在福建省福州市簽發首張全國統一的電子社保卡,標誌著社保卡線上線下全面打通,一個社保卡多元化服務生態圈正在形成。

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國社保卡持卡人數達11.86億人,普及率達85.4%,被廣泛應用於醫保、養老、就業等領域。據瞭解,福州、青島等地作為首批試點城市率先開展電子社保卡試點工作。在不同業務場景中探索電子社保卡應用流程和實現模式,通過試點應用不斷提升社保卡線上線下業務支撐能力。

新上線的電子社保卡作為社保卡線上應用的有效電子憑證,與實體社保卡一一對應,並實現全國通用,具有身份憑證、信息記錄、自助查詢、 醫保結算、繳費及待遇領取、金融支付等功能。

電子社保卡以實體社保卡安全體系為基礎,結合電子認證、人工智能等互聯網安全技術手段,確保群眾能夠在互聯網上真正實現“實人、實名、實卡”。

隨著電子社保卡的推出,社保卡線上線下應用結合將更加緊密,實現全國和線上線下“一卡通行”,給群眾帶來更大的便利。電子社保卡在讓百姓“辦事方便”的同時,也讓百姓“辦事放心”。

04

中央調劑制度

5月3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7月1日起實施。《通知》提出,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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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中央調劑基金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作為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有利於均衡地區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是加強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改革、發展和穩定全局。

最終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需要做到政策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儘快實行中央調劑制度至關重要,要制定合理的統收統支、基金管理運營等方面政策,防止各地區任意發揮。

05

取消集中認證

6月以來,隨著人社部相關文件的下發,各地陸續取消社保待遇集中認證,構建以信息比對為主,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與遠程認證服務相結合的認證服務模式。

取消社保待遇資格集中認證,旨在構建“寓認證於無形”的認證服務新模式,不再要求參保人員在規定時段到指定地點進行集中認證,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是事關廣大參保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全面取消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集中認證,著力構建“寓認證於無形”和“寓認證於服務”的認證服務新模式,這既是新時代解決社會保險領域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矛盾的重要舉措,也是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的有力保證。

對廣大離退休人員來說,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好消息。今後,老年人進行社保待遇認證不用跑腿了,也不用手舉報紙拍照證明自己健在。全面取消社保待遇資格集中認證,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又是“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的必然結果,更是順民心合民意的人性化之舉,可謂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06

抗癌藥入醫保

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佈通知,確定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範圍,並確定了醫保支付標準。

國家醫保局規定,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目前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統籌地區,也要按規定及時將這些藥品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

2017年7月,人社部已經通過談判將36種藥品納入醫保,患者的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降低。此次17種抗癌藥品納入醫保,是今年國家醫保局加快推進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的重要成果,且17種談判抗癌藥品中有10種藥品均為2017年之後上市的品種。

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將極大減輕我國腫瘤患者的用藥負擔。

本次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臨床價值導向和鼓勵創新,堅持基本保障,堅持專家評審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集團購買功能,明顯提高了醫保用藥保障水平,降低了患者用藥負擔,控制了醫保基金支出,實現了參保人、醫保、企業 “三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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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 | 中國勞動保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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