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颱風“瑪莉亞”狂風暴雨來襲“小黃人”“揹包客”齊上線

“曬曬幸福,發發牢騷。”如今,手機微信朋友圈不僅是人們主要社交工具,也成了自我情緒的發洩平臺。然而,泰順縣一男子雷某卻沒把微信朋友圈用在正道處,他竟然發微信朋友圈公然辱罵交警,踐踏人民警察的尊嚴,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7月9日10時許,泰順縣公安局羅陽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網民“雷少”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 “又tm的成功的給交警隊提供狗糧費了!”的信息,並配有一張交通違章處罰單和手機短信截圖照片。

隨後,羅陽派出所迅速採取措施,及時查明該網民的真實身份,並傳喚其接受調查。經過調查瞭解,2018年4月的一天,雷某因駕駛電瓶車後座載人被正在路面執勤的交警逮個正著,被現場依法處理。而後又駕駛機動車在2018年4月、7月因多次違反交通管理規定被泰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處理,其中4月份的交通違章還因未及時繳納罰款,產生出了一部分滯納金。因此,雷某懷恨在心。“7月9日,我在去交警隊處理違章的路上看到執勤民警,心想之前的違章遭遇,越想越氣憤,隨即用自己的微信賬號在朋友圈發佈辱罵交警的圖文信息。”雷某說。經詢問,嫌疑人雷某如實供述了其發微信朋友圈,公然辱罵交警洩憤的違法事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雷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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