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煙臺、臨沂通報15起典型案例

青島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市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八大湖街道食藥所四級主任科員王恩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王恩珍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紅酒、購物卡,共計價值4484元。王恩珍受到記大過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2.市北區市場建設服務二中心黨組書記、主任孫金玉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16年6月,孫金玉違規決定為班子成員李傳剛、姚道迎、滕明發放燃油補貼,至2018年3月共發放4.41萬元;其還存在使用公車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問題。上述4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3.黃島區綜合執法局靈山衛執法中隊中隊長宋倬波違規收受購物卡問題。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宋倬波任薛家島、靈山衛執法中隊中隊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共計價值4000元。宋倬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

4.萊西市水集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潘泳霖借操辦婚宴之機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8年5月,潘泳霖邀請多名管理服務對象參加其婚宴,並收受禮金共計8040元。潘泳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予以退還。

煙臺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中心住院管理科科長楊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楊鑫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事業處工作期間,於2009年至2013年的中秋節、春節,多次收受某衛生服務站負責人王某給予的振華購物卡,面值共計4000元。楊鑫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楊鑫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福山區東廳街道東廳居民區黨支部原“第一書記”張世賢違規發放補貼問題。張世賢任職期間,於2016年春節前違規給居民區黨員、居民代表發放補貼共計20400元。張世賢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張世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龍口市新嘉街道計劃生育宣教中心主任兼中村工作片片長田少軍違規操辦婚宴問題。田少軍於2018年10月14日為兒子在某酒店舉辦婚宴,10月21日再次宴請,兩次違規宴請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人員共28人,並收受禮金31800元。2018年12月,田少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海陽市朱吳鎮上院口村黨支部書記欒紹軍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7年12月3日,欒紹軍在某酒店為兒子舉辦婚宴,違規宴請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9人並收受禮金1800元。2017年12月,欒紹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煙臺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四風”方面典型問題

1.蓬萊市原大辛店鎮城管中隊時任負責人陳大政等人對處理非法建設履職不力、對待群眾作風蠻橫的問題。2016年初,蓬萊市大辛店鎮樂地村村民張治軍在東黃家村承包地內違法建設,群眾多次舉報,一直未得到處置。該問題在作風大改進活動中被公開曝光。原大辛店鎮城管中隊時任負責人陳大政,對此情況不報告、不處置,且涉及其他違規問題,受到黨內除名處理;大辛店鎮綜合執法中隊負責人楊正海,未採取有效措施處置該違法建設,對待來訪群眾態度冷漠、語氣生硬,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蓬萊市國土資源局大辛店分局負責人包前興,未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處置該違法建設,且對待來訪群眾態度“生冷橫硬”、作風粗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樂地村黨支部書記張治學違反法律法規,參與投資該違法建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東黃家村黨支部書記黃舉業、時任村委會主任範慶,對該違法建設未及時發現並制止,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萊山區教體局職成教科負責人慕麗紅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慕麗紅在彙編《萊山區文化教育類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立辦事指南》過程中,沒有結合實際,機械照搬上級文件,將民辦教育機構設立流程的4種情況,簡單彙總在一張紙上作為辦事指南,致使辦事群眾對所需提供材料不明晰,增加了群眾負擔。該問題在作風大改進活動中被公開曝光。慕麗紅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3.牟平區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於建政、一中隊副中隊長初笑輝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6年以來,於建政、初笑輝對群眾反映富麗紫金山莊小區南畜禽養殖場汙染問題多次進行現場檢查,一直未明確該問題是否屬於環境違法行為,影響後續處置工作開展。該問題在作風大改進活動中被公開曝光。於建政、初笑輝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4.萊陽市古柳街道建委主任呂仁松等人對處理非法建設履職不力的問題。2016年以來,古柳街道李格莊村村民孫某等人違法佔用村集體土地建設二層住宅樓,群眾反映多次,一直未處理到位。該問題在作風大改進活動中被公開曝光。呂仁松作為萊陽市古柳街道建委主任,未及時發現該違法建設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姜祖彬作為萊陽市國土資源局古柳國土所副所長,未及時發現李格莊村的違法佔地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古柳國土資源所原所長孫鵬飛受到通報批評處理;萊陽市住房和規劃建設管理局城管大隊規劃中隊原負責人於德生,對該問題查處不力受到通報批評處理。2018年11月,萊陽市國土資源局對孫某等人依法進行了處理。

臨沂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蘭山區棗園鎮鄭莊村黨支部書記鄭新春等人套取並私分村集體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7年,鄭新春任棗園鎮鄭莊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與村主任鄭興義(非中共黨員)商議,指使村報賬員侯豔靜,通過虛列支出方式套取村集體資金39200元私分,其中村“兩委”6名成員及侯豔靜每人分得5600元。2018年5月初,鄭新春等人主動上繳違紀所得。2018年10月,蘭山區紀委監委給予鄭新春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給予侯豔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鄭興義辭職。

2.羅莊區高都街道高都社區黨支部書記陳寶傑騙取拆遷補償款問題。2017年8月,陳寶傑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協助街道辦事處從事還建社區拆遷工作中,為騙取拆遷補償款用於村集體開支,將本村無主的空閒地虛報為村民的宅基地,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17萬餘元。2018年11月,羅莊區紀委給予陳寶傑開除黨籍處分,並嚴肅追究其他相關責任人員責任,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3.費縣費城街道觀月城村月莊自然村會計王文建虛報小麥種植面積騙取小麥直補款問題。2014年至2017年,王文建以其父母名義,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共計60.34畝,套取小麥直補款7500餘元。2018年10月,費縣紀委給予王文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相關違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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