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實行環保信任保護原則,獎得你心動

江蘇將實行環保信任保護原則,獎得你心動

為促進信任保護原則在環境執法中的運用,實施差別化監管,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創新監管形式,提高環保規範和精準執法水平,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助推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執法保障,2018年12月28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江蘇省企業環保信任保護原則實施意見(試行)》。

現將意見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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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实行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奖得你心动

什麼是信任保護原則?

信任保護原則,是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能夠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認真執行生態環境政策標準規定,環境管理處於行業領先水平、能夠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管理的企業給予守法信任並予以保護的原則。

環保信任企業會得到哪些正向激勵?

01

壓減檢查頻次

對環保信任企業減少現場檢查頻次,降低企業迎檢次數。

在各類生態環保專項檢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動保障督查中,環保信任企業適用豁免檢查。

對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環保信任企業,檢查頻次按照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最低日常檢查要求執行。

02

提高“放管服”水平

對已通過規劃環評審查並落實審查意見,且符合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要求、並列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試點範圍的區域,其環保信任企業由設區市及以下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符合“三線一單”管理要求的項目(不含化工和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可以簡化為環境影響報告表;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外的建設項目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增加生產設備的技改項目在不新增汙染物排放的前提下可實行備案制;

優化總量平衡方案審批程序,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平衡方案明確的新增排放總量與擬批覆的新增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變化幅度在20%以內的項目,無需重新填報平衡方案。

對環保信任企業強化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的“三掛鉤”機制,簡化環評申報手續;實施“容缺受理”便利服務措施,環評申報納入“綠色通道”等。

環保信任企業項目環評審批需要總量平衡的,其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優先調劑總量;需要通過排汙權交易的,優先統籌考慮。

環保信任企業申領排汙許可證時,負責核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部門要主動上門服務,提供業務諮詢指導,確保及時核發、變更排汙許可證。

03

給予政策扶持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環保信任企業應優先安排環保補助資金、優先辦理環保行政許可。對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推薦納入中央和省財政資金項目儲備庫。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企業環保投融資渠道;優先支持環保信任企業申報江蘇省生態環保發展基金。持續推進“金環對話會”,鼓勵金融機構對環保信任企業給予更大力度支持。對環保信任企業在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重點推薦。

04

落實豁免政策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認真執行《江蘇省秋冬季錯峰生產及重汙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水環境、固體廢物、核與輻射管理部門參照以上大氣豁免管理辦法制定相應對環保信任企業停限產豁免管理規定。

這麼多激勵措施,企業如何申報?

環保信任企業按年度申請,每年1月起開始申報,1月31日前完成。

環保信任企業應當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符合現行產業政策,生產工藝、技術、產品屬產業結構目錄鼓勵類,清潔生產達到一級(國際先進)水平,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等級為“綠色”,已申領排汙許可證且能規範執行許可證日常管理要求,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在線監測符合規範,近一年無被查實的環境信訪投訴舉報。

具體程序是:

1.企業對照信任保護條件,將申報材料報當地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由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將材料報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

2.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對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報送的材料進行核定,對於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對於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信任保護。如公示有異議,由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進行復核,並作出是否信任的決定。

3.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根據信任企業名單在日常監督執法與管理服務中予以落實。

各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將確定的名單于每年2月15前報省生態環境廳,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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