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電動車走快車道被罰50元

瀋陽交警: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抄告

在瀋陽,電動自行車是很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但一些駕駛員卻存在各種各樣的交通違法行為。本月6日,瀋陽交警開展集中整治,並且將對違法行為進行抄告。

6日下午,交警和平二大隊二中隊在南京街南五馬路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僅一個路口半小時就查處違法電動自行車5輛。一輛滿載貨物的電瓶車行駛到該路口,交警將電瓶車攔下,並對駕駛員進行了50元罰款和口頭教育。隨後,另一輛電動車駛來,車上共兩名乘客,屬於二人共乘,並且走在快車道上。“你有兩項違法行為。第一、駕駛非機動車走快車道;第二、二人共乘一輛電動車。”交警對駕駛人正準備處罰,發現電動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駕駛人的要求被交警拒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因為沒有懸掛號牌,電動車不能上路,先對車輛進行暫扣”。

交管部門介紹,春節過後,送外賣和送快遞的電動車輛越來越多,即日起,交警將在全市範圍內對闖紅燈、走快車道等違法行為的非機動車輛進行整治,並將查處的違法電動車信息進行抄告,並送往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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