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 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北京金融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 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11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成立,對外正式履行職責。

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北京將市金融工作局職責,市商務委員會的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監管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加掛市金融工作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7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地方實施監管的總體要求,賦予地方政府相關金融監管職責,並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

2017年12月,北京市金融工作會議召開,決定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設立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所有金融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做到全市一盤棋,監管無死角,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記者獲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後,將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繼續履行金融服務發展職能,進一步夯實金融強監管、防風險、促發展工作。同時,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依法依規實施監管。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嚴格限定經營範圍。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切實加強金融監管,協同“一部兩局”,統籌推進各區金融監管與發展,加強協同監管、底線監管、靠前監管、科技監管,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打好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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