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創新?李東榮:認識它要遵從四個方面

金融科技創新?李東榮:認識它要遵從四個方面

11月14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在Money20/20中國大會上表示,金融科技已經成為現代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認識金融科技創新要遵從以下四個方面:

金融科技創新?李東榮:認識它要遵從四個方面

一是要把握好金融科技創新的出發點。

無論是哪類從業機構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活動都要清楚自身定位,即始終要把握著“我是誰、為了誰”的根本問題,否則容易在金融活動中跑偏方向甚至迷路。

二是應找準金融科技創新的切入點。

金融科技要充分發揮作用,準切入點至關重要。針對我國當前金融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從業機構應該按照追求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結合的思路圍繞實體經濟發展中有效的金融需求和傳統金融服務短板,發揚精益求精的金融工匠精神,科學遴選安全穩定的實用型技術,運用到具有較高契合度的金融產品,要避免“拿著錘子找釘子”的應用誤區。

三是應堅守金融科技創新的根本點。

金融業是與財富打交道的高風險的特殊行業,同時也是充滿誘惑的行業。從古至今提升風險甄別、風險定價、風險處置的能力一直是金融從業機構最基礎、最核心的功課,同時也是最大的挑戰。金融科技並不會因為技術創新而有任何的特殊和例外。

在防範金融風險方面,從業機構應該將防範金融風險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風險管控安排與產品服務創新同步規劃,同步部署,有效的完善合規管理應急處置內部控制等業務管理制度,切實的築牢數據保護、運行監控、災難恢復等安全保障防線,使各類金融科技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始終處於可管、可控、可承受的範圍內。同時要通過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合同規範等方式避免創新的風險和成本向金融消費者不合理的轉嫁。

四是應築牢金融科技創新的支撐點。

要清醒認識到技術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一勞永逸的解決所有問題,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互聯網科技公司如果缺少機制、人才、數據、標準等方面的有效支撐金融科技將只是“空中樓閣”和“繡花枕頭”。

在機制方面,要設法形成有活力的機制,通過各種創新管理平臺打破部門管理條塊分割,完善試錯、容錯機制,有效地解決當前金融機構存在的創新容錯不足、考核激勵不相融等機制問題。

在人才方面,要努力完善人才交流和輪崗機制,大力培養複合型、專業性人才,逐步地彌補金融科技的人才缺口。

在數據方面,應該從單純的數據囤積者轉變為數據挖掘者,在依法合規並做好消費者保護的前提下努力的激活內部存量數據盤活外部合作數據,切實提升數據挖掘能力和治理水平。

在標準方面,要以增強安全性、和合規性為重點積極的參與和推進金融科技標準化建設和提高金融科技在服務要素、產品定價、信息安全、隱私保護、風險管理等方面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同時通過實踐總結將國內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提升到國際標準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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