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房本上無論寫誰的名字,可能都不算了

買房之後,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這些都是購房者關注的熱點問題。由於對於年輕人而言,房子是結婚前買,還是結婚後買,房產證登記在誰的名下,直接影響了房子的歸屬。

以後,房本上無論寫誰的名字,可能都不算了

但是,以後房產證上無論寫誰的名字,都不算數了。大家再也不用為了“房產證加名能否分得一半房產”感到困擾了。這是為啥呢?因為房產證將正式下崗,以後買房拿到手的是不動產權證了。

以後,房本上無論寫誰的名字,可能都不算了

據悉,目前31個省(區、市)中,除西藏自治區以外,均已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要力爭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5月1日起,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為本行政區域內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這也就是說,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將停止頒發,以後統一換成不動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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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明顯不同。房產證有一欄叫房屋所有權人,我們所說的房產證加名就是指在房屋所有人這一欄加上一方的名字。加名後,理論上就會成為房子的所有權人之一,可以分得房產。

但是不動產權證上則做了區分,原來的房屋所有權人變成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兩欄。權利人即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分為單獨所有、共同所有等,這樣的話,房子歸屬一清二楚。如果是單獨所有,則說明此套房產是個人的,如果是共同所有,則說明房產是屬於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不像房產證,有的時候加了名字,也分不清到底房子是屬於一個人,還是屬於兩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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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停發之後,房產證上加名也就失去了意義。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只有經過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另外,不動產權證上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於是不動產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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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性,房產證停發後,以後只要房子發生交易,或者換證,都將發放不動產權證,這也就意味著,未來某一天,全國所有的房子都將擁有唯一的代碼,而且不動產登記系統是全國聯網的。那時,一個人名下有多少套房子將一目瞭然。那麼,遺產稅、房產稅是不是也會落地了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房產稅之所以遲遲不能落地,就是因為摸不清個人名下到底有多少套房產。而隨著不動產登記的深入,不動產權證的發放,財產稅將會逐漸取代交易稅,最終遺產稅、房產稅都會落地。因此,有專家建議,中小城市業主保留兩三套中心城區的普通住宅即可,而在大城市生活的,可以將家鄉的房子賣掉,為啥呢?為了防止交房產稅唄。

以後,房本上無論寫誰的名字,可能都不算了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式公佈,而備受關注的制定房地產稅法被列入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將視情況在今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房地產稅包括了房產稅,因而這也被看作是房產稅開徵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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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房產證早晚會退出歷史舞臺的,以後大家再也不用為了在房產證加名而苦惱了。而且,可以預期的是,遺產稅、房產稅終究會落地,對於擁有多套房產的房叔、房姐們,是不是要抓緊時間拋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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