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佔車不交“承包費” 柳北法院依法拘留六名被執行人

出租車司機佔車不交“承包費” 柳北法院依法拘留六名被執行人


柳州市多名出租車司機以運營市場受到網約車衝擊為由,一直拖欠車輛承包費。近日,在柳北區人民法院的強制措施震懾下,這一系列案中,有10名司機主動履行,6名司機被拘留十五日。

去年8月,柳州市通通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簡稱:通通汽車公司)將歐陽某某、張某等30名司機分別起訴至柳北法院,要求他們支付拖欠公司一年的出租車車輛承包費和違約金。柳北法院經審理判決,每起案件的被告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客運出租汽車經濟承包經營合同》的約定,分別要向通通汽車公司支付金額九萬到十二萬不等。

判決生效後,這些被告都沒有履行支付義務。今年一月,柳北法院依法立案執行這15起案件,但時至今年年底仍有部分被執行人未向法院申報財產、主動履行車輛承包費。

12月26日,柳北法院執行局法官接到申請人通通汽車公司報來的線索,涉案被執行人歐陽某某、張某、陳某等16人將會在柳北法院出席庭審。原來,這批出租車司機2018年的車輛管理費也未主動繳納,此次庭審是針對2018年拖欠的管理費進行的訴訟庭審。

申請執行人的委託代理人稱:“這些出租車司機現在使用著公司的車,卻不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給付管理費,自己將管理費佔為己有,有的司機甚至已在其他出租車公司開車,有收入也不願意履行義務”。

柳北法院執行法官協同法警立即在法庭門口等候,待庭審結束後組織雙方進行執行談話。談話過程中,被執行人辯稱:“現在運營市場受到網約車衝擊,無法繳納管理費。”執行法官嚴厲告知各被執行人:“合同簽訂後,雙方即受合同約束,也意味著由此產生的行業風險、經營風險都會伴隨產生,不能只因為受到網約車影響而不主動履行自身義務,如果造成違約則必然會承擔法律後果!”

在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和法律的震懾下,通通汽車公司與十人現場達成了和解協議,十名被執行人承諾會按照和解協議主動履行拖欠的車輛承包費,而另外歐陽某某、張某、陳某、周某、蘭某、左某等6人仍然“堅持己見”認為網約車入市引起的鍋,自己不背,不做還款計劃甚至直接拒不履行。

當天下午,柳北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對歐陽某某、張某、陳某、周某、蘭某、左某等6人採取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

年關將至,是法院與老賴鬥智鬥勇的關鍵時刻,也正值解決“執行難”關鍵時期,柳北法院執行法官告誡各被執行人:各行各業都有其利益所在,但在追逐利益的過程中,必須認清行業潛在的風險和危機,一旦簽訂了合同,就必須遵照合同約定履行,妄想將責任和債務轉嫁而逃避執行,等待自己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韋林汕 陳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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