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查“保護傘”,方能除惡務盡

俗話說,挖樹要盤根。要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徹底勝利,就必須打掉“保護傘”。

中央政法委日前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強調要深挖徹查“保護傘”,堅持打早打小,除惡務盡。這是自今年1月中央發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知以來,再度釋放出的新信號。

黑惡勢力犯罪是社會肌體上的“惡瘤”,他們盤踞一方,危害一方,人民群眾深惡痛絕。但長期以來,“黑”不勝掃,“惡”不勝除,究其原因,關鍵一條是沒有及時剷除其背後的“保護傘”。黑惡勢力之所以坐大成勢,是由於得到了各種“保護傘”的蔭庇。因此,打掉“保護傘”,是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必經之途。

2017年,我省打掉了以文烈宏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將這棵“惡之樹”連根拔起、徹查深挖。省綜治辦原主任周符波,長沙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湘濤以及省紀委原副書記李政科等充當“保護傘”的官員應聲落馬,顯示了湖南省委對危害群眾的黑惡勢力決不手軟、堅決剷除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

黑惡不除,民無寧日。掃黑除惡,必須剪其“網”,斷其“根”,破其“傘”。這次,中央政法委強調要把深挖保護傘作為下一步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和衡量鬥爭成效的重要標準,切中了問題肯綮,找到了治本之策,有利於長治久安。

剷除“保護傘”,是一場“自我革命”,必須拿出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猛藥去痾,重典治亂;剷除“保護傘”,也是一次嚴防“燈下黑”的“自我檢閱”,必須刀刃向內,絕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輕;剷除“保護傘”,更是政法隊伍的一次“自我淨化”,必須提高政治站位,以零容忍態度自查自糾,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打掉“保護傘”,宜打早打小。公安、檢察、法院等政法機關要進一步關口前移、及早發現、及早出手,趁黑惡勢力其形已露、其勢未成之時,露頭就打。一則可以把對人民群眾的損害降到最低,二則也是對充當“保護傘”個別黨員幹部的保護。

雲散月明誰點綴,天容海色本澄清。有理由堅信,隨著徹查“保護傘”行動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必將推向縱深,展現在人們眼前的必將是昭昭日月、朗朗乾坤。(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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