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老师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当之无愧

本来早就告诉自己:李芳老师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的时候,自己一定不要哭泣了!但,现在仍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四天前,小编泪眼朦胧中完成了《由李芳老师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壮烈牺牲后所想到的》,全文如下,不作任何加工!

女本柔弱,为母则刚,为师则更加勇敢!对任何一个男女,趋利避害是条件反射,而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更难能可贵! 作为教师,李芳在车祸发生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舍己救人,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危险状态中的学生,其果敢坚决的壮举令天地变色、山川动容。这种英雄行为,体现了作为教师的李芳对本职工作的恪尽职守,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彰显了作为教育工作者植入骨骼的崇高责任感和感天动地的无疆大爱.

前天,尽管信阳已处酷暑季节,但李芳老师的追悼会仍有4000多名群众自发参加,人们怀着悲痛的心情沉痛悼念见义勇为的李老师。我内心也默默地再问了一句“老师好”。痛定思痛,我们来回顾这则报道:“6月16日上午9点,在河南信阳,人们将正式向一位小学老师道别,她叫李芳。6月11号,她在护送放学的学生通过路口时,突遇一辆装满西瓜的深红色无牌照摩托三轮车自北向南闯红灯向护路队急速驶来,危急时刻,李芳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学生,不幸被撞身亡。”(引用)

短小精悍的报道有触目惊心处:“放学学生通过的路口”,而且是放学的时候,有摩托车“闯红灯、急速驶来”。敢问当地路政部门平时对类似违规行为有过防备措施吗?光天化日之下在关键路口的关键时刻“闯红灯”,是偶尔发生这夺去李老师宝贵生命的唯一一次,还是已司空见惯、熟视无睹了?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如不落到实处,还有张老师、李老师等等要面对同样的危险!学生生命也随时会受到潜在威胁!这应是此事件发生后我们要反思的关键点。

至于卖瓜小贩,大家不言而喻、心之肚明:我想公安机关一定有正确的举动和措施来惩罚制造车祸者,报道已坐实!“闯红灯、无牌照、急速驶来”。小贩要负全部责任,受法律制裁已铁板钉钉!之所以对问答本身轻描谈写是想说:安全事故要遵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防止结合”的铁律。不要等熊熊大火燃烧起来,损失发生后去做救火队员,而是做在隐患期就坚决制止与杜绝事故发生的预防员!希望相关部门能在该事件中吸取应有的教训!(以上为转发自己的头条号作品)

本来是回答一个网友提出的、此次车祸之责任划分的问题的。小编谈到了当地路政部门的责任!重在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而不知什么原因,悟空回答审核没通过,只好拟了标题,发表在头条号上!为什么沉痛之余,我强调:“放学学生通过的路口”,而且是放学的时候,有摩托车“闯红灯、急速驶来”。敢问当地路政部门平时对类似违规行为有过防备措施吗?因为舍己救学生的老师不是一个,两个了。

请回顾:今年,河南信阳李芳老师牺牲了。2016年,浙江绍兴祝香云老师因护送学生走了。2015年,江苏扬州李俊老师死于救护学生。2012年5月8日,黑龙江佳木斯张丽莉残疾于校外护送学生。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他们见义勇为不是为生前死后能享受到崇高的荣誉,而是作为教师的使命感驱使他们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直到献出宝贵的生命!原谅我的答非所问,此时我已热泪盈眶,字里行间已有答案!
李芳老师被追授“全国优秀教师”,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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