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二連浩特市首起涉黑案件公開宣判,主犯獲刑15年!

「扫黑除恶」二连浩特市首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主犯获刑15年!

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時,二連浩特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陳丁山等13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一案。本案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錫林郭勒盟首起公開宣判的涉黑案件。

「扫黑除恶」二连浩特市首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主犯获刑15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丁山、陳文海、燕山自2012年以來,先後網羅、吸收、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及有前科劣跡人員格根塔拉、阿古達木、雙林、圖力古爾、特力棍等人,逐步形成了相對固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以血緣和地緣關係為紐帶,組織內部層級分明,組織體系較為穩定。該組織以開設賭場為中心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獲取了鉅額非法利益,並以此支持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非法控制和影響當地地下賭博行業,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扫黑除恶」二连浩特市首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主犯获刑15年!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陳丁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陳文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十五萬元,罰金三十萬元;判決被告人燕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十五萬元,罰金十五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七年到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自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七督導組、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親屬共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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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校:李詠梅

主編:唐建權

審核:於小村

出 品:內蒙古警界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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