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有900多隻仙股,為什麼不退市?

潘雅靜


所以說,2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要退市,根本就是個智商欠費的政策。

舉個例子,1億總股本股價10元的股票,拆分成10億股本股價1元,這個公司的價值有什麼不同?其實價值完全一樣的嘛。

要不要拆分股本,完全是一個上市公司的自由。其影響主要是流動性方面的影響。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兩種股票。伯克希爾正股為每股315200美元(對的你沒有看錯,1股的股價就是31萬美元以上)。伯克希爾B每股股價為210美元。兩者之間的區別是:1股正股可以隨時轉換為1500股B股,但是1500股B股卻永遠不能轉換為1股正股。並且B股只有分紅權沒有表決權。

為什麼巴菲特要這麼做呢?其實他就是想通過高昂的價格來選擇自己的股東。31萬美元約等於217萬人民幣,付得起這樣價格一股的成功人士才有資格當他的股東,才有資格參與到他的公司決策中來。而持有他B股的小股東,就只能看戲打醬油,根本沒有說話的份。

股價拆不拆細完全是公司管理層的考慮,而不是交易所應該管的事情。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管理層希望更多的投資者參與進來,可以通過拆細股票來拉低股價,讓中小投資者參與進來。如果想提高投資者的門檻,那就不拆股甚至縮股來抬高股價,讓一般的中小投資者買不起從而限制了股東的門檻。A股市場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貴州茅臺,700元一股,買一手至少要7萬元,那些只拿幾千萬吧塊錢炒股的人就別玩兒了。我們做一個假設,如果貴州茅臺現在的一股拆細為100股,那麼它的股價也會從700元降為7元,但是它的價值,它的經營狀況等等方面根本沒有任何改變,唯一改變的只是大眾參與度的問題。所以說,拆股只是一個遊戲,一個“一張100元變成一百張1元”的遊戲,而對一個上市公司的其它方面沒有任何影響。

非要限制股票的股價必須在1元以上,其實就是一個多此一舉並且毫無意義的規定。


股民紹毅


港股市場仙股遍地,大不同於A股市場以及美股市場,不同市場之間的退市標準不一樣。對於港股上市公司,本身面值與A股市場存在著明顯的區別,而A股市場普遍上市公司的面值是1元,而港股市場面值卻各不相同,有的是0.1元,有的更低,不存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每股面值退市的規則。由此可見,對於港股仙股而言,一個是公司股票面值不同,退市標準不同;另一個則是股價低迷,但沒有涉及破產清算,或沒有觸及違法違規,那麼就不存在退市的風險。但是,對於港股市場而言,本身老千股較多,頗具投資風險性,比A股市場更需要警惕的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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