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人男子行賄美國洛杉磯海關 被判一年監禁

中國僑網10月24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在美國行賄和受賄一樣是犯罪、都會判刑。中國公民裴慶斌(Qingbin Pei,音譯)今年5月入境洛杉磯國際機場時向海關行賄一案22日宣判,他被判處一年零一天的監禁、獲釋後三年監管(Supervised release)和7500美元罰款。

因裴慶斌8月時已認罪,所以22日出庭表現的相對比較平靜,他身穿囚衣,在中文翻譯幫助下和律師交談並回答法官問題。對於法官的宣判結果,裴慶斌本人似乎表示滿意。因為通常參與共謀對聯邦官員行賄的罪名,刑期最高是五年。

今年30歲的裴慶斌,5月16日從青島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在入關時被發現可能瞞報妻子赴美生產事宜,於是被送到移民局拘留所進一步調查。17日清晨,裴慶斌主動接觸拘留處一名華裔官員,詢問是否能將他弄出去,他會給對方1000美元紅包作為回饋,對方未置可否。他之後加碼到6000美元。

沒想到這名華裔官員將此事向調查部門報告,之後探員展開釣魚執法,讓該官員假裝同意接受賄款,錄下全部對話內容取證。當天下午,其同謀王祖磊(Zulei Wang,音譯)在機場咖啡廳向該官員遞交了6000美元現金紅包,正好被探員逮個正著。

律師劉龍珠表示,很多華人對受賄行賄有理解誤區,一些中國來的新移民不認為行賄是犯罪,但在美國行賄和受賄是一樣的罪名。(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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