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咬進了看守所!2018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任何公民,都應該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暴力阻礙民警執法必將受到法律懲罰。不過,也有小部分法律意識淡薄的“勇士”,以暴力抗法,他們將為自己的一時衝動付出代價。近日,秭歸縣人民檢察院審查了兩起涉嫌妨害公務罪案件,並依法批准逮捕了兩名犯罪嫌疑人。

擾亂秩序不聽勸 咬傷民警腸悔青

2018年9月下旬的一天,譚某所在的村裡正在舉辦扶貧攻堅文藝匯演。譚某駕駛著摩托車來到村委會湊熱鬧,隨手將車輛停進現場活動區域。正在現場執勤的協警韓某對其進行勸阻,但譚某不聽勸阻且態度蠻橫。於是協警韓某將該車鑰匙取下,譚某氣不過遂下車用手抓打協警韓某。一旁的群眾和民警餘某上前勸阻,在拉開譚某的過程中,民警餘某被譚某咬傷了右手手背。後經秭歸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民警餘某、協警韓某的傷情程度均屬輕微傷

案發後,譚某說:“我冷靜下來才去想,當時有點衝動,沒有考慮後果。我已經後悔了,我會積極配合調查。”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案發前民警在現場執勤

霸道逞強眾人嫌 暴力抗法遭警擒

2018年8月,因天氣乾旱,柑橘樹抗旱需要用水,為防止水浪費,萬某所在村的村委會制定了抗旱用水方案。但萬某拒絕履行該方案,並擅自取水。萬某的行為影響了村內正常的取水抗旱秩序,還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滿,於是村幹部報了警。民警到場後,萬某仍不聽勸阻且態度惡劣。在民警制止萬某過程中,萬某持石塊與民警對抗。萬某在被制服的過程中,拳打腳踢、抓扯、嘴咬,致使出警民警、輔警不同程度受傷

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萬某在面對派出所民警出警解決村民糾紛過程中,使用拳打腳踢、抓扯、嘴咬等暴力手段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萬某。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受傷民警照片

什麼是妨害公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是屬於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

如何判斷犯了該罪?

1

侵害的對象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案例一中,民警餘某是人民警察,屬國家工作人員,協警韓某是“輔助”警力,且正在活動現場依法執行公務。犯罪嫌疑人譚某的行為侵犯了正在依法執行職務、履行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

侵害手段是以暴力、威脅的方法

所謂暴力通常表現為毆打、梱綁、禁閉等侵犯人身的強力行動。上面提到的兩個案例中,譚某、萬某均通過抓扯、嘴咬等暴力方式反抗執法。另外侵害方式還有更嚴重的表現為以殺害、傷害、毀滅財產或毀滅名譽等形式進行“威脅”,實行精神強制。

3

主觀方面是故意

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有意用暴力、威脅方法進行阻礙。上述兩個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明知是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仍然進行暴力反抗,屬故意為之。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法律意識要增強,法治觀念要轉變。譚某和萬某辱罵挑釁警察、暴力襲警,看似是對民警個人的侵害,實際上挑戰的是法律,對抗的是執法權威,侵害的是全體公民的權益。必須依法打擊,依法懲處。

• END •

文 字| 鴿 子

編 輯| 沐 雨

審 校| 鴿 子

鳴 謝| 錦波 子龍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長按掃碼關注我們

一口咬进了看守所!2018/10/29(796)

往期精彩回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