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玻璃窗貼廣告被罰7500元,客戶竟然如此反應?

自家玻璃窗貼廣告被罰7500元,客戶竟然如此反應?

近日,因為在二樓玻璃窗違規張貼廣告,寶龍一傢俱公司違反《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被街道執法隊依法予以 7500 元的行政處罰。10 月 19 日,該公司已繳納罰款。

據寶龍街道執法隊現場執法人員介紹,轄區市容巡查員在前期巡查發現同心社區某建築物二樓玻璃窗違規張貼了廣告,立即勸告業主要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清理。但勸告無效,巡查員立即報送執法隊處理。執法人員馬上啟動執法程序,到現場勘查取證,經測量廣告面積達 9.6 平方米。在跟公司負責人面談過程中,執法人員明確指出其違反《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未經市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設置大型戶外廣告,並依據《條例》中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拆除,並對廣告主或廣告發布者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該負責人表示將虛心接受相關處罰。

寶龍街道執法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集中開展戶外廣告整治行動,嚴格按照法規要求對轄區內的違規戶外廣告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如何避免被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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