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考一级建造师,那你知道建造师的八大权利和七大义务么

大家都在考一级建造师,那你知道建造师的八大权利和七大义务么

大家好,我是建造师马明白。今天我说说建造师的权利和义务。我相信,大多数朋友,肯定没有注意这方面的法规。但是当我胡说八道之后,有些你不明白的东西,可能就恍然大明白了。

建造师的八大权利七大义务,是马明白规定的吗?肯定不是,我规定的大家不信啊,这些都是国家信誉来背书的。

这个规定(新版的未确定,先按照旧版的说,有新版按照新版)就是住建部153号,2007年3月1日,实施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三章 执业

第二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八大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七大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胡说八道开始了。欢迎大家对建造师马明白说的吐槽留言批评指正。

第一条:为什么权利会比义务多一条?我感觉更多的是考虑从业人员建造师的感受,大家都想占便宜吗?权利是干嘛的?权利是享受的;义务是干嘛的?义务是干嘛的?义务是干活的,承担责任的。享受只能比干活多,不然怎么叫享受呢?对吧

第二条:为什么大家都想当项目经理,你看看权利写的多清楚。就是:(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你有签字权,签字这个多重要,大家都清楚。反正就是我不签字,这个工程款你就要不了,直接和钱挂钩的。你想底气足不足?

这里也说说挂靠的问题?好多朋友,考过之后挂靠的时候中介说,挂证不挂章。但是有些企业还是会拿你的证件挂项目。然后你会发现,所有的文件签字都是你的名字?你能反驳么?能解释吗?能,那就是(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和(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这个就看大家怎么解释了,不过,这个确是有先例的。挂靠的朋友仔细研究研究。

第三条:什么项目经理是现场第一负责人?大家可能在学习一级建造师的时候,可能都背过了。什么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等都是项目经理的责任。现在你仔细看看义务的规定:一级建造师遵守法律、执行标准、保证质量、保守秘密等等。看见没,一个施工项目的全过程都需要项目经理负责,这是法律的规定,谁也不能抗拒。

第四条:细心的朋友会发现:继续教育即是权利又是义务。为啥呢?这句话以前不懂,现在想想还是不是很懂,但是又有点小明白。说说建造师马明白自己的感受吧。这说明政府​给建造师的定位是一个不断持续进步发展的高级管理人才。因为只有学习,才能使人进步。记得伟人说过一句话,叫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更何况建筑行业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各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层出不穷。建造师虽说不要全部都懂,但是还要知道其中一二的。

这就是我的一点见解。可能说的有些不恰当,欢迎大家留言指正。我是建造师马明白,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在工作和学习的道路上,大家携手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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