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保證金到賬了!”

在如皋市檢察院訴前檢察建議的推動下,相關地方政府指定專用賬戶上收到了一筆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修復保證金,為被汙染的土壤、水體得以修復提供了資金保障。


“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保證金到賬了!”


案情回顧

2014年至2016年間,南通市通州區某工貿有限公司在未經環評審批、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水狀聚合氯化鋁淨水劑生產。為減少處理成本,在明知可能汙染環境的情況下,將淨水劑生產過程中的95餘噸廢渣非法傾倒在該公司廠區西側平房北側河邊。經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檢驗鑑定,該公司傾倒的廢渣屬危險廢物,對周邊環境生態系統造成了損害。


“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保證金到賬了!”


經省檢察院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南通市域範圍內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由如皋市檢察院統一管轄,該案被移送至如皋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院承辦檢察官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發現,雖然該公司及主要負責人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該公司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所造成的環境汙染並未及時消除,被告單位和被告人也未承擔任何修復費用。

針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的情形,如皋檢察院迅速確認相關行政機關權責,依法對南通市通州區環保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儘快確定生態環境修復方案,磋商統計應急監測、應急清運、生態環境修復和生態環境損害等費用。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議


“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保證金到賬了!”


訴前檢察建議發出後,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經南通市檢察院、南通市環保局的指導、協調,通州區環保局向被告單位發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意見書,隨後迅速組織相關單位共同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議,並且主動邀請檢察官到會解讀訴前檢察建議內容。

辦案檢察官解讀訴前檢察建議內容


“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保證金到賬了!”


會上,被告公司負責人邢某就生態損害賠償事宜進行了回應和表態,表示堅決配合各級政府做好後續工作,並與通州區環保局等部門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在預先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保證金400萬元的協議上籤了字。目前,該案所涉被汙染地塊、水體正在修復中。

被告公司負責人在協議上簽字


“400萬元生態環境損害保證金到賬了!”


今年以來,如皋市檢察院已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21份,行政機關已回覆整改16件。訴前檢察建議不僅成為有效的監督手段,更成為推動執法、協調職能部門間合作的一種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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