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酒店、墳場:粗暴、法治、信仰?

警察、酒店、墳場:粗暴、法治、信仰?

警察、酒店、墳場,看似三個無所關聯的詞彙,把瑞典這個所謂北歐最大的國家(國土面積45萬平方公里,大小相當於中國甘肅省)推到了世界網絡輿論焦點。

警察、酒店、墳場:粗暴、法治、信仰?

警察、酒店、墳場:粗暴、法治、信仰?

據媒體報道,半月前,9月2日凌晨, 包括2名老人在內的3名中國遊客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遭當地警方的粗暴對待。

警察、酒店、墳場:粗暴、法治、信仰?

事件起因:3名中國遊客與之前預定的斯德哥爾摩GENERATOR STOCKHOLM酒店(或許可譯成“創造者旅舍”)圍繞“預定時間錯後了一天”“客房爆滿無法入住、正值子時寒夜、能否在一樓酒吧的沙發或椅子上待一段時間、用預定的房錢抵扣這部分費用”等產生糾紛,被酒店下了“逐客令”報警。

事件結果:瑞典警察迅即出警,採取“果斷“處置措施,把3名中國遊客拖出酒店大堂,夜半時分又把他們扔在郊外的墳地,一扔了之。

警察、酒店、墳場:粗暴、法治、信仰?

至此,警察、酒店、墳場三個詞彙,終於產生了被世界輿論廣泛關注的緊密關聯。事件一經曝光,網絡輿論便不斷髮酵。從 “國人憤慨抗議”到“國民素質反思”,網間論戰風起雲湧,交戰各方劍拔弩張。

筆者不參與論戰,僅提出三問供諸看官思考:

1、關於“粗暴”之問。假設把事件的地點放到國內:3名遊客到國內某知名景點酒店入住,因“預定時間錯後了一天”“客房爆滿無法入住、正值子時寒夜、能否在一樓酒吧的沙發或椅子上待一段時間、用預定的房錢抵扣這部分費用”等與酒店產生糾紛,被酒店下了“逐客令”報警。假設當地公安機關迅即派出警力,將該3名遊客拖出酒店大堂,夜半時分又把他們扔在郊外的“火葬場”“墳塋地”周邊一走了之。若此,人們又會如何評價?可謂粗暴?(筆者插話:這種假設簡直胡扯,我人民警察絕不會幹出這等粗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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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法治”之問。瑞典警察的執法行為非常奇葩,處理民事糾紛(哪怕是治安、刑事案件)居然是把當事人直接押送至荒郊墳場一扔了之?!哪怕是直接送至監獄,也多少能讓人感受到點兒治安或刑事強制措施(如拘傳、拘留、逮捕等)的法治味道。而這種直接把當事人扔到郊區墳場的奇葩處置措施,真是讓人大跌眼鏡、頗為震驚。難道這就是瑞典的所謂法治?(筆者插話:貌似這群瑞典警察沒培訓、不懂法、太業餘!這種把當事人扔到墳場的警察處置措施,簡直讓人感覺回到了暗無天日的中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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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於“信仰”之問。自由、民主、博愛、人權,無疑是瑞典政府所崇尚的最高信仰。面對蜷縮在異國瑟瑟寒夜,被瑞典警察粗暴強行帶到遠郊陌生墳場,孤立無援、驚恐無助到形容無狀、顏面盡失,乃至恐懼絕望到伏地痛哭、嚎啕呼救的3名中國遊客(其中還有2名老人,1人還在病中),這群瑞典警察不知是出於何種價值信仰或是生物本能,居然沒有表現出一絲一毫的人道之意。讓人不免懷疑,這群瑞典警察極有可能是出於某種變態猥瑣的罪惡想法,濫用警察權力強行侮辱踐踏這3名中國遊客的人格尊嚴,甚至可以懷疑他們有將此3名中國遊客置於窘境、置於絕境、置於死境而放任其自生自滅的間接故意犯罪嫌疑。敢問,這起事件中可體現出了一丁點兒自由、民主、博愛、人權的崇高信仰?(筆者插話:自由、民主、博愛、人權說得再好,也終是不及毛主席的“為人民服務”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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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踏遍青山人未老,風景這邊獨好。說一千,道一萬,出門在外需謹慎。外面縱是千好萬好,終究不如家裡好。只要在家裡,哪怕甩個臉兒、任個性兒,也總會有人在乎你、心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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